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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期间需定期进行认知功能评估,监测患者临床状态;若确认用药后无明确获益,应避免无指征长期维持用药。
2.阿尔茨海默病本身可降低患者驾驶、机械操作等能力;且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在给药初期或增量阶段可能诱发眩晕、嗜睡,需充分告知患者及照护者,避免患者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精密操作等危险行为。
3.利斯的明透皮贴剂贴敷可引发局部皮肤症状,每次给药需更换贴敷部位。若出现局部皮肤不良反应,可外用糖皮质激素软膏或抗组胺制剂对症处理;症状严重时需采取减量、临时停药或永久停药等措施。
4.同一部位反复贴敷可造成皮肤角质层剥脱,导致药物吸收增加、血药浓度异常升高,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每次更换贴敷部位的要求。
5.更换贴剂时需先完全移除旧贴剂再贴敷新贴剂,若未移除旧贴直接叠加新贴,可导致药物过量,诱发严重不良反应。需对患者及照护者进行充分的用药教育。
6.持续呕吐或腹泻可诱发脱水,严重者可出现不良结局;用药期间若出现呕吐、腹泻,需密切观察,及时给予补液等对症处置,必要时调整给药方案。
7.阿尔茨海默病患者本身可出现体重下降,且胆碱酯酶抑制剂类药物也可能导致体重降低,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患者体重变化。
存在以下基础疾病或病史的患者需谨慎使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用药期间加强监测:
心血管疾病患者: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等传导异常患者,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迷走神经兴奋作用可能诱发或加重心动过缓、心律失常;心肌梗死、瓣膜病、心肌病、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患者,以及有QT间期延长病史或家族史的患者,需密切监测心电图,防止进展为严重心律失常。
消化道溃疡患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或有相关病史的患者,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可促进胃酸分泌,存在诱发或加重溃疡、出血的风险。
尿路梗阻患者:存在尿路梗阻或梗阻倾向的患者,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可收缩膀胱逼尿肌,可能加重梗阻症状。
惊厥性疾病患者:癫痫或其他惊厥性疾病患者,以及有相关病史者,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可降低惊厥阈值,存在诱发惊厥发作的风险。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有相关病史的患者,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可收缩支气管平滑肌、增加黏液分泌,可能加重呼吸道症状。
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等锥体外系障碍患者,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可亢进中枢纹状体胆碱能神经,可能加重运动症状。
低体重患者:低体重患者发生恶心、呕吐等消化道不良反应的风险更高,用药需密切监测耐受情况。
药品使用前需密封保存在原包装小袋内,不得提前拆封。需存放于儿童、宠物无法触及的场所,避免高温、潮湿环境。
部位选择:需选择背部、上臂或胸部的正常健康皮肤,要求清洁干燥、体毛稀少、不易被衣物摩擦的位置。
皮肤准备:贴敷前需清洁贴敷部位皮肤,待完全干燥后再贴敷;皮肤有破损、湿疹、皮炎的部位禁止贴敷。
禁用外用产品:贴敷部位不得涂抹乳膏、乳液、粉剂等护肤品或外用药物,以免影响贴剂黏附性与药物吸收。
部位轮换:每次贴敷需更换部位,禁止在同一部位反复贴敷,降低皮肤刺激风险。
脱落处理:若贴剂意外脱落,需即时更换新贴剂,后续仍按原定的更换日期进行常规更换。
使用后的贴剂仍残留药物成分,需将粘贴面朝内对折后妥善废弃,放置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场所。接触贴剂后需及时清洗双手,避免用手触碰眼睛,防止药物刺激。
建议严格遵循剂量调整和复查安排,密切观察身体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联系医生调整方案,确保治疗效果和身体状态同步管理。
参考资料: 日本药监局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5月,说明书网址:https://www.info.pmda.go.jp/go/pack/1190700S5024_1_02/?view=frame&style=XML&lang=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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