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瑞替尼(Baricitinib)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或停药。
巴瑞替尼每日一次,口服2mg。
每日一次,口服2mg。
如果对治疗的反应不充分:可增加至每日一次,口服4mg。
对于几乎完全或完全头皮脱发(伴或不伴明显睫毛或眉毛脱落)的患者:应考虑每日一次,口服4mg。
一旦对4mg治疗产生充分反应:可减量至每日一次,口服2mg。
轻度肾功能不全(估算肾小球滤过率60至低于90mL/min/1.73m²):维持剂量。
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30至低于60mL/min/1.73m²):如果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2mg,则应减量至每日一次1mg;如果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4mg,则应减量至每日一次2mg。
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低于30mL/min/1.73m²):不推荐使用。
轻度肾功能不全(eGFR60至低于90mL/min/1.73m²):每日一次2mg。
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30至低于60mL/min/1.73m²):每日一次1mg。
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低于30mL/min/1.73m²):不推荐使用。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不推荐使用。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应避免在活动性严重或机会性感染(包括局部感染)患者中使用该药。
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感染,应暂停治疗,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500个细胞/mcL:维持剂量。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500个细胞/mcL:应中断该药,直至绝对淋巴细胞计数≥500个细胞/mcL。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个细胞/mcL:维持剂量。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个细胞/mcL:应中断该药,直至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个细胞/mcL。
血红蛋白≥8g/dL:维持剂量。
血红蛋白<8g/dL:应中断该药,直至血红蛋白≥8g/dL。
与强效有机阴离子转运体3抑制剂(如丙磺舒)同时给药时:
如果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4mg:应减量至每日一次2mg。
如果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2mg:应减量至每日一次1mg。
如果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1mg:应考虑停用丙磺舒。
根据动物生殖研究的结果,可能在妊娠期间对胎儿造成伤害。
尚不清楚巴瑞替尼是否泌入人乳、影响母乳喂养婴儿或影响乳汁分泌,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在巴瑞替尼治疗期间以及末次剂量后4天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
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至少1周内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尚未确定治疗风湿性关节炎或斑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与较年轻成人相比,未观察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总体差异,但不能排除敏感性增加。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无需调整剂量。
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研究。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减半。
不推荐用于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baricitini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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