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苯那嗪(Xenazine)于2008年8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成为首个在美国获批用于治疗亨廷顿病舞蹈症的药物
丁苯那嗪是一种囊泡单胺转运体2(VMAT2)抑制剂,适用于治疗与亨廷顿病相关的舞蹈症。
使用丁苯那嗪必须个体化给药,并遵循每周仔细滴定方案。
丁苯那嗪为口服片剂,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
(1)、起始与滴定: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2.5mg。第一周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剂量可按每周递增12.5mg的幅度进行上调,直至达到可耐受且能有效控制舞蹈症的剂量。
(2)、第一周:每日一次,每次12.5mg。
(3)、第二周:每日两次,每次12.5mg(总日剂量25mg)。
(4)、后续滴定:此后每周以12.5mg的增量缓慢上调日剂量。
(5)、分次给药:每日剂量在37.5mg及以上、最高至50mg时,应分三次服用,且单次推荐最大剂量不得超过25mg。
对于需要每日剂量超过50mg的患者,应进行CYP2D6基因分型,以确定其为弱代谢者(PM)或强代谢者(EM)。
(1)、弱代谢者(PM):最大日剂量为50mg,最大单次剂量为25mg。
(2)、强代谢者(EM)与中间代谢者(IM):最大日剂量为100mg,最大单次剂量为37.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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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效CYP2D6抑制剂(如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会显著增加活性代谢物的暴露量。与强效CYP2D6抑制剂合用时,丁苯那嗪的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50mg,最大单次剂量不应超过25mg。
丁苯那嗪停药时无需逐步减量。舞蹈症可能在末次给药后12至18小时内重新出现。
若治疗中断超过5天,恢复时应重新进行剂量滴定。若短期中断少于5天,可从之前的维持剂量开始恢复治疗,无需重新滴定。
丁苯那嗪禁用于以下患者:
(1)、有活动性自杀倾向,或患有未治疗或未充分治疗的抑郁症的患者。
(2)、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3)、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的患者。不应与MAOI联合使用,或在停用MAOI后至少14天内使用。
(4)、正在服用利血平的患者。停用利血平后至少等待20天才可开始使用丁苯那嗪。二者禁止联用。
(5)、正在服用氘代丁苯那嗪或缬苯那嗪的患者。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17年9月13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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