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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用药,避免与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联用,并注意低脂饮食以减少药物暴露波动。如出现严重副作用,需及时就医并考虑剂量调整或暂停用药。
治疗前及治疗期间需监测肝功能(ALT、AST、胆红素):治疗前基线评估,前2个月每2周1次,之后每月1次或根据临床需求增加频率;若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每周监测直至恢复至<3倍ULN或基线水平,再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减量或永久停药。
出现3-4级感染或任何等级感染恶化时,需暂停用药;感染控制后,可恢复原剂量用药。
出现严重或危及生命的出血时,需永久停药;使用华法林的患者需更频繁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一旦确诊胃肠道穿孔或瘘管,需永久停药。
根据皮肤毒性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暂停、减量或永久停药;同时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如局部保湿、疼痛管理)。
用药前需确保血压控制良好;治疗前6周每周监测血压,之后每周期监测或根据临床需求增加频率;出现严重或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时,暂停或永久停药。
新发生或急性心脏缺血/梗死患者需暂停用药;待急性缺血事件缓解后,仅在获益大于风险时可恢复用药。
任何患者出现癫痫、严重头痛、视觉异常、意识模糊等症状时,需评估RPLS;确诊后需永久停药。
择期手术前至少暂停用药2周;术后至少2周且伤口完全愈合后,方可考虑恢复用药;伤口愈合并发症缓解后恢复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告知患者该药可致胎儿伤害;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2个月需使用有效避孕措施;有生殖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2个月需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2月25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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