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治疗用药-泰瑞沙
2017年3月,泰瑞沙获得中国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泰瑞沙在一项肺癌一线治疗的3期临床试验中获得满意的结果:
在这项临床试验中,患者接受了泰瑞沙治疗或现有的标准治疗。此前公布的试验结果已经表明,泰瑞沙与活性对照组相比,能够使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得到显著延长(泰瑞沙组委18.9个月,对照组为10.2个月),无进展生存期是指从开始治疗到疾病进展之前的这段时间。
可以看出,泰瑞沙给患者的总生存期也带来了显著改善。
使用泰瑞沙(别名:奥希替尼)的注意事项:
1、心肌病:发生于1.4%的患者中。请在治疗开始前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之后每3个月一次。
2、 QT间隔延长综合症:监测有QT延长史或QT延长倾向的患者及正在服用会使QT间隔延长的药物的患者的心电图和电解质。暂时停用泰瑞沙,再次使用时应降低剂量。或者永久停用泰瑞沙。
3、间质性肺病(ILD)/肺炎:发生于3.3%的患者中。当患者确诊为ILD/肺炎时,请永久停用泰瑞沙。
4、胚胎毒性:泰瑞沙会引起胚胎损害。请告知女性泰瑞沙对于胎儿的潜在风险,并在治疗过程中和治疗结束后的6周内进行有效避孕。并建议男性应在治疗结束后的4月内有效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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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09月25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