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诺塞麦的治疗效果是狄诺塞麦上市以来一直备受关注的问题,2010年11月18日,FDA批准狄诺塞麦治疗实体瘤骨转移,此适应症是基于3项总计已发表的与唑来膦酸对照的Ⅲ期关键性临床试验结果作出上述狄诺塞麦适应症批准决定的。
这三项随机、双盲试验共包括5723例肿瘤患者:试验1是骨转移的乳腺癌患者;试验2 是前列腺癌骨转移患者;试验3是除乳腺癌和前列腺癌以外的实体瘤伴有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分别比较了狄诺塞麦与唑来膦酸(双膦酸盐类药物)对于骨转移的乳腺癌,前列腺癌和其他实体肿瘤以及多发性骨髓瘤的疗效。
对这3项研究综合分析后结果显示,与唑来膦酸相比:狄诺塞麦将患者的首发骨不良事件(ARE) 时间延长了17%,或将首发SRE的中位时间显著延迟了8.2个月(27.6个月对唑来膦酸19.4 个月);狄诺塞麦将研究中SRE首发至再发的时间间隔延长了18%。对于入组研究时轻度疼痛或无痛的患者,与唑来膦酸相比,狄诺塞麦也将其至疼痛加重时间显著延长。也基于此,NCCN指南中对于实体瘤骨转移患者也推荐使用了狄诺塞麦。
2013年6月13日,狄诺塞麦被批准用于治疗骨巨细胞瘤(GCTB)成年和青少年,一种罕见和通常非癌性肿瘤。2019年5月27日,安进中国宣布,狄诺塞麦注射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1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的青少年患者。狄诺塞麦在我国的上市,将为国内的骨转移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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