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沙班用量多少?利伐沙班说明书中的推荐用量:口服,利伐沙班10毫克,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后6~10小时之间进行。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利伐沙班15毫克或20毫克,应与食物同服。
利伐沙班预防髋关节置换术后深静脉血栓:10毫克,每天1次,疗程35天。
利伐沙班预防膝关节置换术后深静脉血栓:10毫克,每天1次,疗程12天。
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剂量为15毫克,每日2次,进餐时服用,共服21天。维持治疗及降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风险,剂量为20毫克,每日1次,进餐时服用。
用于非瓣膜性房颤减少卒中的风险:口服,一次20毫克,每天1次,晚餐时服用。对于低体重和年龄大于75岁的患者,可酌情使用一次15毫克,每天1次。
从华法林转为本药时,停用华法林后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低于3.0后,尽快开始利伐沙班的治疗。对治疗深静脉血栓的患者,以及降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风险的患者,停用华法林后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低于2.5时,开始利伐沙班的治疗。
接受其他非口服抗凝药的患者,非持续给药者转为本药时,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在晚上本应使用其他抗凝药前0~2h开始服用利伐沙班;对于持续给药者转化本药时,如静脉给药的普通肝素,停用肝素后就可以服用利伐沙班。
对于大于65岁的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的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青少年或儿童。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5年6月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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