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氮嗪胆碱缓释片(DiazoxideCholine)每日口服1次,可随餐或空腹服用,具体剂量需参考体重。
在启动二氮嗪胆碱缓释片治疗之前,应检测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并对高血糖患者进行血糖优化。
体重在20公斤至30公斤以下的患者:第1周和第2周的起始剂量为25毫克;第3周和第4周的滴定剂量为50毫克;第5周和第6周的滴定剂量为75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100毫克。
体重在30公斤至40公斤以下的患者:起始剂量为75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150毫克;第5至第6周维持15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150毫克。
体重在40公斤至65公斤以下的患者:起始剂量为75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150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至225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225毫克。
体重在65公斤至100公斤以下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50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225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至30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375毫克。
体重在100公斤至135公斤以下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50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300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至375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450毫克。
体重在135公斤及以上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50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300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至45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525毫克。
二氮嗪胆碱缓释片应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
应整片吞服片剂,请勿掰开、压碎或咀嚼该缓释片。
在发生剂量中断或漏服后:
如果中断或漏服时间少于7天,可按之前剂量恢复使用二氮嗪胆碱缓释片。
如果中断或漏服时间达到7天或以上,则需根据视情况而定重新进行剂量滴定。
二氮嗪胆碱缓释片的停药无需逐渐减量,可直接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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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血糖在治疗开始后的前2周内至少每周监测一次,之后至少每4周监测一次,并根据临床需要增加监测频率。
糖化血红蛋白每3个月监测一次,并根据临床需要增加监测频率。
对于有高血糖危险因素的患者,在二氮嗪胆碱缓释片治疗的最初几周内应更频繁地监测空腹血糖。
如果在治疗期间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空腹血糖或糖化血红蛋白升高,应暂时中断二氮嗪胆碱缓释片给药或减少剂量,直至血糖参数得到适当管理。
可考虑启动或调整标准的抗糖尿病治疗方案,如果在滴定过程中发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血糖升高,应延长滴定周期和/或降低目标剂量。
应监测水肿或体液超负荷的体征或症状,如果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体液超负荷,应考虑减少剂量或暂时中断给药。
如果在滴定过程中发现具有临床意义的体液超负荷,应延长滴定周期和/或降低目标剂量。
如果在剂量减少后体液超负荷或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升高得到缓解:
对于体重低于30公斤的患者,应以每两周不超过25毫克的幅度递增剂量,或延长滴定周期,直至达到每日每公斤体重5.8毫克的最大剂量。
对于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公斤的患者,应以每两周不超过75毫克的幅度递增剂量,或延长滴定周期,直至达到每日每公斤体重5.8毫克的最大剂量。
体重在20至30公斤以下的患者:第1至第2周起始剂量为25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剂量为25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剂量为5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75毫克。
体重在30至40公斤以下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0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100毫克;第5至第6周维持10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100毫克。
体重在40至65公斤以下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0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100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至15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150毫克。
体重在65至100公斤以下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00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150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至20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250毫克。
体重在100至135公斤以下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00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200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至25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300毫克。
体重在135公斤及以上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00毫克;第3至第4周滴定至200毫克;第5至第6周滴定至300毫克;目标维持剂量为325毫克。
根据临床反应,二氮嗪胆碱缓释片可滴定至最大推荐剂量每日每公斤体重3.6毫克。二氮嗪胆碱缓释片的日剂量不应超过325毫克。
当二氮嗪胆碱缓释片与中度CYP1A2抑制剂合用时,不建议进行剂量调整。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vykat-x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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