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保宁(Sabril)可能导致永久性视力损伤等严重风险,用药过程需严格遵循医嘱,并在用药前、用药期间及用药后保持高度警惕和规范监测。
(1)、视力基线检查:在开始用药前或开始后4周内,必须由眼科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视力评估,包括视野和视敏度检查。对于无法配合检查的婴幼儿,医生需根据临床判断决定。
(2)、肾功能检查:喜保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用药前需评估肾功能,肌酐清除率低于正常值的患者需调整剂量。
(3)、精神与神经系统评估:评估抑郁、自杀意念或行为的历史或现状,因其可能因用药而加重。
(4)、妊娠与哺乳评估:育龄女性需进行妊娠测试,并被告知药物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
(1)、严格遵循医嘱:按体重、年龄和适应症准确计算剂量,每日分两次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
(2)、剂量调整:肾损伤患者需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婴幼儿需根据体重增长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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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力监测:每3个月进行一次视野和视敏度检查,停药后3-6个月也需复查。即使自我感觉视力正常,也应定期检查,因为早期损伤可能无症状。
(2)、疗效评估:
癫痫患者:若用药3个月内未观察到显著临床获益,应考虑停药。
婴儿痉挛症患儿:若用药2-4周内无效,应停药。
其他监测:定期检查血常规(尤其是血红蛋白)、体重、神经系统症状及精神状况。
(1)、视力变化:如出现视野缩窄、视物模糊、撞到物体或对侧面来人车反应迟钝等情况,需立即就医。
(2)、神经系统与精神症状:注意是否出现嗜睡、疲劳、头晕、震颤、抑郁、焦虑、自杀念头或行为异常等。
(3)、婴儿特殊反应:观察有无嗜睡、喂养困难、易怒、耳部感染或MRI异常信号(虽临床意义不明)等。
(4)、其他不良反应:如体重明显增加、外周性水肿、贫血或外周神经病变(四肢麻木、刺痛等)。
(1)、逐步减停:无论因何种原因停药,均需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量,成人通常每周减少1000mg,儿童和婴儿按体重比例逐步递减。
(2)、监测撤药反应:停药期间及停药后,密切观察有无癫痫发作频率增加或出现新的神经系统症状。
(1)、视力跟踪:停药后3-6个月应进行一次视力检查,因为视力损害可能在停药后仍持续进展。
(2)、记录与报告:保留完整的用药记录和监测结果,如未来再次就医,需告知医生曾使用喜保宁。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2月09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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