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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并HIV感染但未接受抗HIV治疗的患者,使用恩替卡韦可能导致HIV耐药。用药前应进行全面评估,并在治疗过程中密切随访,遵循个体化管理原则,以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停用恩替卡韦后,需通过临床和实验室检查密切监测肝功能至少数月,若出现乙肝加重迹象,必要时需重新启动抗乙肝治疗。
未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的HIV/HBV合并感染者不推荐使用恩替卡韦,因可能导致HIV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耐药;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需为所有患者提供HIV抗体检测,恩替卡韦不可用于治疗HIV感染。
用药期间若出现疑似乳酸酸中毒或明显肝毒性(如肝肿大、脂肪变性,即使无显著转氨酶升高),需立即暂停治疗;有肝脏疾病风险因素的患者需特别谨慎,无风险因素者也可能发生该反应。
若漏服恩替卡韦,想起后应尽快补服,若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则跳过漏服剂量,按常规时间服用下次剂量,不可双倍剂量补服,以免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肝功能(如ALT、胆红素)、肾功能(如肌酐、肌酐清除率)及HBV病毒载量,评估治疗效果及药物安全性。
拉米夫定经治或存在耐药突变的患者,用药期间需加强病毒耐药监测,若出现病毒学反弹(HBVDNA较nadir升高≥1log10),需及时评估耐药情况并调整治疗方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19年11月6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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