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替诺福韦二代(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TAF)是由美国吉利德科学公司研发的新一代抗乙肝病毒药物,适用于治疗成人及6岁及以上、体重至少25kg的代偿性肝病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患者。该药物通过高效抑制病毒复制,降低肝脏炎症和纤维化风险,且剂量仅为传统替诺福韦(TDF)的1/12,显著减少对骨骼和肾脏的副作用。TAF的强效低耐药特性使其成为乙肝治疗的一线选择,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持久的疗效。
替诺福韦二代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以上、体重至少25kg的代偿性肝病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患者。
开始使用替诺福韦二代前,需对患者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HIV-1)感染检测。替诺福韦二代不可单独用于治疗HIV-1感染患者。
在开始使用替诺福韦二代前或用药时,以及治疗期间(按临床适宜周期),需对所有患者评估血清肌酐、估算肌酐清除率、尿糖和尿蛋白。对于慢性肾病患者,还需评估血清磷水平。
成人及6岁及以上、体重至少25kg的儿科患者,替诺福韦二代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口服1片25mg片剂,需与食物同服。
估算肌酐清除率≥15mL/分钟的患者,或接受长期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估算肌酐清除率<15mL/分钟)患者,无需调整替诺福韦二代剂量。血液透析治疗日,需在透析结束后服用替诺福韦二代。
不建议未接受长期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使用替诺福韦二代。
目前尚无肾功能损害儿科患者的剂量推荐数据。
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级)患者无需调整替诺福韦二代剂量。不建议失代偿性肝功能损害(Child-PughB级或C级)患者使用替诺福韦二代。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0%,含所有严重程度分级)为头痛。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尚不明确。
停用包括替诺福韦二代在内的抗乙型肝炎药物,可能导致乙型肝炎严重急性加重。停用替诺福韦二代的患者,在停药后至少数月内,需通过临床随访和实验室检查密切监测,必要时可能需要重新开始抗乙型肝炎治疗。
由于存在HIV-1耐药风险,不建议单独使用替诺福韦二代治疗HIV-1感染。替诺福韦二代在乙型肝炎与HIV-1合并感染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所有乙型肝炎感染患者在开始替诺福韦二代治疗前,均应接受HIV抗体检测;若检测结果为阳性,应使用针对HIV-1合并感染患者推荐的合适抗逆转录病毒联合治疗方案。
上市后已有含丙酚替诺福韦(TAF)药物导致肾功能损害的报告,包括急性肾衰竭、近端肾小管病变(PRT)和范可尼综合征(Fanconisyndrome)。尽管多数病例存在可能导致所报告肾脏事件的混杂因素,但这些因素也可能使患者更易发生替诺福韦相关不良反应。
肾功能受损的替诺福韦前体药物用药患者,以及使用肾毒性药物(包括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发生肾脏相关不良反应的风险会增加。
在开始使用替诺福韦二代前或用药时,以及治疗期间(按临床适宜周期),需对所有患者评估血清肌酐、估算肌酐清除率、尿糖和尿蛋白;对于慢性肾病患者,还需评估血清磷水平。若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下降或范可尼综合征证据,应停用替诺福韦二代。
使用核苷类似物(包括替诺福韦的另一种前体药物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单独或联合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已有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肿大(包括致死病例)的报告。若患者出现提示乳酸酸中毒或明显肝毒性的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使无显著转氨酶升高),应暂停替诺福韦二代治疗。
在动物研究中,于器官形成期给予丙酚替诺福韦,当暴露量达到替诺福韦二代推荐每日剂量下丙酚替诺福韦暴露量的1倍(大鼠)和51倍(家兔)时,未观察到对发育的不良影响(参见数据部分)。给予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并通过哺乳暴露时,当替诺福韦暴露量约为替诺福韦二代推荐每日剂量下暴露量的12倍时,未观察到对子代的不良影响。
在决定是否进行母乳喂养时,应综合考虑母乳喂养对婴儿发育和健康的益处、母亲对替诺福韦二代的临床需求,以及替诺福韦二代或母体基础疾病可能对母乳喂养婴儿产生的潜在不良影响。
在1092号试验中,对6-18岁(不含18岁)、体重至少25kg的慢性乙型肝炎(HBV)感染儿科患者(n=59)进行了为期96周的研究,结果证实了替诺福韦二代治疗慢性HBV感染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与成人相比,儿科患者在药代动力学或安全性方面未观察到具有临床意义的差异。
对于年龄小于6岁或体重小于25kg的慢性HBV感染儿科患者,替诺福韦二代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在临床试验中,共有89例65岁及以上受试者接受了替诺福韦二代治疗。老年受试者与18-65岁(不含65岁)受试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方面未观察到具有临床意义的差异。
轻度、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或接受长期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估算肌酐清除率<15mL/分钟)患者,无需调整替诺福韦二代剂量。血液透析治疗日,需在透析结束后服用替诺福韦二代。
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级)患者无需调整替诺福韦二代剂量。失代偿期肝硬化(Child-PughB级或C级)患者使用替诺福韦二代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不建议失代偿期(Child-PughB级或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替诺福韦二代。
替诺福韦二代是P-糖蛋白(P-g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的底物。对P-gp和BCRP活性有显著影响的药物,可能会改变丙酚替诺福韦的吸收(参见表4)。预计诱导P-gp活性的药物会降低丙酚替诺福韦的吸收,导致丙酚替诺福韦的血浆浓度下降,进而可能使替诺福韦二代失去治疗效果。替诺福韦二代与其他抑制P-gp和BCRP的药物联用时,可能会增加丙酚替诺福韦的吸收和血浆浓度。
由于替诺福韦主要通过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主动分泌的方式经肾脏排泄,因此替诺福韦二代与降低肾功能或竞争肾小管主动分泌的药物联用时,可能会提高替诺福韦及其他经肾脏排泄药物的浓度,从而增加不良反应风险。通过肾小管主动分泌排泄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昔洛韦、西多福韦、更昔洛韦、伐昔洛韦、缬更昔洛韦、氨基糖苷类药物(如庆大霉素),以及大剂量或多种非甾体抗炎药。
表4列出了已明确的或潜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所述药物相互作用基于丙酚替诺福韦的相关研究,或为替诺福韦二代可能发生的预测性药物相互作用。本表未提供替诺福韦二代与抗HIV逆转录病毒药物的潜在相互作用信息(相关相互作用参见恩曲他滨/丙酚替诺福韦的处方信息)。本表包含潜在具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但并非详尽无遗。
基于替诺福韦二代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以下药物与替诺福韦二代联用时未观察到具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炔雌醇、来迪派韦/索磷布韦、咪达唑仑、诺孕酯、舍曲林、索磷布韦、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索磷布韦/维帕他韦/伏西瑞韦。
若发生药物过量,需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毒性证据。替诺福韦二代药物过量的治疗包括一般性支持措施,如监测生命体征及观察患者的临床状况。血液透析可有效清除替诺福韦,提取系数约为54%。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3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8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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