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诺普利(Longes)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于1987年在美国率先获批,用于治疗高血压与心力衰竭。
赖诺普利适用于治疗成年患者和6岁及以上儿科患者的高血压,以降低血压。降低血压可降低致命性和非致命性心血管事件的风险,主要是中风和心肌梗死。这些益处在多种药理学类别的抗高血压药物的对照试验中均可见到。
赖诺普利片适用于降低收缩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
赖诺普利片适用于在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内,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以降低死亡率。
(1)、成人初始治疗: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10毫克。应根据血压反应调整剂量。常用剂量范围为每天20至40毫克,单次给药。高达80毫克的剂量已被使用,但并未显示出更强的效果。
(2)、成人联用利尿剂:如果单独使用赖诺普利片血压未得到控制,可加用低剂量的利尿剂。加用利尿剂后,可能可以减少赖诺普利片的剂量。
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成年高血压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一次5毫克。
(3)、6岁及以上高血压儿科患者:对于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²的儿科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一次每公斤体重0.07毫克。应根据血压反应调整剂量,最大可达每天一次每公斤体重0.61毫克。在儿科患者中未研究过高于每公斤体重0.61毫克的剂量。不推荐在小于6岁的儿科患者或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²的儿科患者中使用赖诺普利片。
当赖诺普利片作为收缩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与利尿剂和洋地黄合用时,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一次5毫克。在这些患有低钠血症的患者中,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一次2.5毫克。耐受后可增至最大剂量每天一次40毫克。可能需要调整利尿剂剂量以帮助最小化可能导致低血容量的情况。初始剂量赖诺普利片后出现低血压并不妨碍在有效管理低血压后,随后进行谨慎的剂量滴定。
在急性心肌梗死症状出现24小时内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中,口服赖诺普利片5毫克,24小时后再给5毫克,48小时后给10毫克,然后每天一次10毫克。治疗应持续至少六周。
在心肌梗死后头3天收缩压较低的患者中,以2.5毫克开始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可以给予每天5毫克的维持剂量,需要时可暂时减至2.5毫克。
如果发生长时间低血压,则应停用赖诺普利片。
(1)、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赖诺普利片剂量。
(2)、对于肌酐清除率≥10mL/min且≤30mL/min的患者,应将赖诺普利片的初始剂量减少至通常推荐剂量的一半。
(3)、对于接受血液透析或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患者,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一次2.5毫克。
赖诺普利片,USP2.5毫克,为白色圆形双凸无包衣片,一面刻有“Y11”。
赖诺普利片,USP5毫克,为黄色胶囊形无包衣片,一面凹刻有“Y12”,另一面有功能性刻痕。
赖诺普利片,USP10毫克,为黄色圆形双凸无包衣片,一面凹刻有“Y13”,另一面平整。
赖诺普利片,USP20毫克,为黄色圆形双凸无包衣片,一面凹刻有“Y14”,另一面平整。
赖诺普利片,USP30毫克,为黄色圆形双凸无包衣片,一面凹刻有“Y15”,另一面平整。
赖诺普利片,USP40毫克,为浅粉色至粉色圆形双凸无包衣片,一面凹刻有“Y16”,另一面平整。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1、赖诺普利片禁止与脑啡肽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在转换使用或停用沙库巴曲缬沙坦的36小时内不得给予赖诺普利片。
2、赖诺普利片禁忌用于以下患者:有与既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史或超敏反应史的患者;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患者。
3、禁止将阿利吉仑与赖诺普利片在糖尿病患者中联合使用。
赖诺普利片对孕妇给药可造成胎儿损害,在妊娠第二和第三孕期使用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降低胎儿肾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由此导致的羊水过少可能与胎儿肺发育不全和骨骼畸形相关。
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全、无尿、低血压、肾衰竭和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用赖诺普利片。
(1)、血管性水肿:使用包括赖诺普利片在内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在治疗期间的任何时间都可能发生累及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的血管性水肿,包括一些致死性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停用赖诺普利片,并提供适当的治疗和监测。
(2)、肠血管性水肿: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肠血管性水肿,表现为腹痛,诊断可能需借助影像学或手术。
(3)、类过敏反应:在接受膜翅目昆虫毒液脱敏治疗的患者中,有发生危及生命的类过敏反应的报告。在使用高通量膜透析并同时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曾发生突然且可能危及生命的类过敏反应。
应定期监测接受赖诺普利片治疗的患者的肾功能,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引起肾功能变化,包括急性肾衰竭。
赖诺普利片可引起症状性低血压。存在以下情况或特征的患者有过度低血压的风险:收缩压低于100mmHg的心力衰竭、缺血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低钠血症、大剂量利尿剂治疗、肾透析或任何病因导致的严重容量和/或盐分耗竭。
在这些患者中,应在非常密切的医疗监督下开始赖诺普利片治疗,并在治疗的头两周以及赖诺普利片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密切随访患者。避免在不稳定患者中使用。严重主动脉瓣狭窄或肥厚型心肌病患者也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
对于接受大手术或使用可能引起低血压的麻醉剂的患者,赖诺普利片可能阻断代偿性肾素释放继发的血管紧张素II生成。
应定期监测接受赖诺普利片治疗的患者的血钾,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引起高钾血症。
ACE抑制剂与一种以胆汁淤积性黄疸或肝炎开始,进而发展为暴发性肝坏死甚至死亡的综合征相关。发生黄疸或肝酶显著升高的患者应停用ACE抑制剂并接受适当治疗。
1、全身反应:如疲劳、乏力、体位性效应。
2、消化系统反应:如胰腺炎、便秘、肠胃胀气、口干、腹泻。
3、血液系统反应:如罕见的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症。
4、内分泌系统反应:如糖尿病、抗利尿激素分泌不当综合征。
5、皮肤反应:如荨麻疹、脱发、光敏性、红斑、潮红、出汗、皮肤假性淋巴瘤、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瘙痒。
6、特殊感觉反应:如视力丧失、复视、视力模糊、耳鸣、畏光、味觉障碍、嗅觉障碍。
在服用利尿剂的患者中开始赖诺普利片可能导致血压过度降低,可以通过减少或停用利尿剂或在开始赖诺普利片治疗前,增加盐摄入量来最小化低血压效应的可能性。如果不可行,则应降低赖诺普利片的起始剂量。
赖诺普利片可减弱噻嗪类利尿剂引起的钾流失,保钾利尿剂可增加高钾血症的风险。因此,如果需要合用此类药物,应频繁监测患者的血钾。
联合给药可能增强降糖作用,增加低血糖风险。
在老年、容量不足或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联合使用可能恶化肾功能。应定期监测肾功能。
与单药治疗相比,双重阻滞与低血压、高钾血症和肾功能变化的风险增加相关。VANEPHRON试验显示,联合治疗未获得额外获益,但高钾血症和急性肾损伤的发生率增加,通常应避免联合使用RAS抑制剂。
如需合用,应密切监测血压、肾功能和电解质。禁止在糖尿病患者中联合使用阿利吉仑与赖诺普利片。避免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联合使用。
锂盐与引起钠排泄的药物(包括ACE抑制剂)合用,已有锂毒性报告,应监测血清锂水平。
在接受注射用金制剂与ACE抑制剂(包括赖诺普利片)联合治疗的患者中,罕见报告亚硝酸盐样反应。
联合治疗可能增加血管性水肿风险。
联合治疗可能增加血管性水肿风险。
赖诺普利片对孕妇给药可造成胎儿损害,在妊娠第二和第三孕期使用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降低胎儿肾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用赖诺普利片。
妊娠期高血压增加母体和胎儿的风险。对于暴露于赖诺普利片的胎儿/新生儿,可能发生羊水过少及相关并发症。应对有宫内暴露史的婴儿进行密切观察,必要时给予支持治疗。
尚无关于赖诺普利是否存在于人乳中,以及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产奶量影响的数据,由于母乳喂养婴儿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妇女在治疗期间不要母乳喂养。
已在6至16岁儿科患者中确立了赖诺普利片的抗高血压效果和安全性。尚未在6岁以下或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²的儿科患者中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于有宫内暴露史的新生儿,如果出现少尿或低血压,应关注血压支持和肾脏灌注。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包括赖诺普利片在内的ACE抑制剂在黑种人患者中的降压效果弱于非黑种人患者。
(1)、对于接受血液透析或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需要调整赖诺普利片剂量。
(2)、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赖诺普利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ACE导致血管紧张素II减少,从而降低血管收缩活性和醛固酮分泌,后者可能导致血清钾小幅升高。ACE与降解缓激肽的激肽酶相同,缓激肽水平升高是否在其治疗作用中起作用尚未阐明。
虽然其降压机制主要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但赖诺普利片在低肾素型高血压患者中也具有抗高血压作用。与氢氯噻嗪联用可进一步增强降压效果。
口服后约7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表现为多剂量给药的有效半衰期约为12小时。赖诺普利不经代谢,完全以原形经尿液排泄,平均吸收程度约为25%。
在稳定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中绝对生物利用度降低,肾功能损害会降低其消除,仅在肾小球滤过率低于30mL/min时才具有临床重要性。赖诺普利可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在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²的儿科高血压患者中,药代动力学参数与成人相似。
保存温度为20至25°C(68至77°F),防止潮湿、结冰和高温,装在密封容器中。
1、告知孕妇和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2、告知患者可能出现血管性水肿,一旦发生相关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停药咨询医生。
3、建议妇女在治疗期间不要母乳喂养。
4、告知患者报告头晕,尤其在治疗最初几天。如果发生晕厥,应停药咨询医生。告知患者过度出汗、脱水、呕吐或腹泻可能导致血压过度下降。
5、告知患者未经医生咨询不要使用含钾盐替代品。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pro/lisinopr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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