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R01 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安全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 I 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
食管癌、胃癌、肺鳞癌、结直肠癌
项目用药
R01
入选条件
1 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不可切除的恶性肿瘤的实体瘤患者,其中:
Ia期剂量递增阶段:现有标准治疗失败或者无法耐受,或者研究者出于医学考虑认为受试者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有局灶性复发或转移的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患者。包括:食管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NSCLC、胰腺癌等。
Ib期剂量扩展阶段:现有标准治疗失败或者无法耐受,或者研究者出于医学考虑认为受试者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有局灶性复发或转移的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食管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NSCLC等患者,以及剂量递增阶段初步结果有效的其它实体瘤。
3 根据RECIST 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的肿瘤病灶,仅在完成治疗后明确记录有在治疗部位出现疾病进展的情况下视为可测量病灶。
4 ECOG评分0-1分,且在过去的两周中体能无下降。
5 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6 有充足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a. ANC≥1500/mm3(1.5×109/L);
b. 血小板≥75000/mm3(75×109/L);c. 血红蛋白≥9g/dL(90g/L);
d. ALT 和 AST 均≤2.5×ULN,肝转移时 ALT 和 AST 均≤5.0×ULN;
e. 总胆红素(TBIL)≤1.5×ULN;
f. 血清肌酐≤1.5×ULN 或估计的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 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
7 既往抗癌治疗或外科手术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基线严重程度或NCI CTCAE版本5.0≤1级(脱发或研究者认为对患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8 经过全面的了解,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条件
1 短期内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风险的晚期患者(内脏危象的患者)。
2 已知或有症状的活动性CNS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疾病和/或进展性生长。
3 进入研究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化学治疗、放射治疗、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其他抗癌治疗。
4 进入研究前4周内没有从其他临床试验中退出者。
5 已知对R01散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或疑似过敏症状。
6 在进入研究之前的7天内患者接受过以下治疗:已知是CYP强效抑制剂/诱导剂的药物;已知可以显著延长QT间期的药物。
7 在静息状态下,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 QT间期(QTc)>480 msec(仅在第一次ECG提示QTc>480 msec时需要复测并取3次平均校正值);长QT综合征病史或已证实有长QT 综合征家族史;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当前正在使用抗心律失常药或体内植入了用于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除颤装置。
8 无法控制的电解质紊乱,可能会影响延长QTc药物的作用(如低钙血症<1.0mmol/L、低钾血症
9 既往合并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NCICTCAE版本5.0≥2级的持续心律失常、任何级别的房颤、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或进行过冠状/周边动脉搭桥术。
10 有临床意义的以下活动性感染,包括乙肝(HBV)、丙肝(HCV)、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相关疾病。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肝e抗原(HBeAg)阳性,且HBV-DNA≥2000 IU/ml(相当于104 拷贝/ml);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HCV RNA高于检测上限。
11 其他严重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病症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增加研究药物给药相关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12 有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
13 未进行精子或卵细胞体外保存而5年内计划再生育的男性和女性。
14 有近期或主动自杀意念或行为。
试验中心
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