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腺癌的病因目前尚未完全清楚,研究发现具有乳腺癌高危因素的女性容易患乳腺癌,所谓乳腺癌高危因素就是指在乳腺癌发病有关的各种危险因素中,大多数乳腺癌患者都具有的危险因素。分别如下:
1、年龄:据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女性乳腺癌年龄别发病率0~24岁年龄段处较低水平,25岁后逐渐上升,50~54岁组达到高峰,55岁以后逐渐下降。
2、家族史:一级亲属(母亲,女儿,姐妹)中有乳腺癌患者,也是乳腺癌发生的危险因素。
3、月经:首次来月经年龄早于13岁者,发病的危险性为年龄大于17岁者的2.2倍;绝经年龄大于55岁者比小于45岁的危险性增加。
4、婚育:乳腺癌多见于“4未”女性,即未婚,未性、未育,未哺乳,与宫颈癌患者的“4多”(多次性爱爱、多个性伴侣、多孕和多产)刚好相反,看来,任何事物都有个度,阴阳和谐才健康。
5、携带与乳腺癌相关的突变基因:已知的有BRCA-1、BRCA-2,还有p53、PTEN等,与这些基因突变相关的乳腺癌称为遗传性乳腺癌,占全部乳腺癌的5%~10%。
6、性激素水平:体内雌激素水平高,包括长期补充外源性的雌激素如口服含雌激素的药物,丰乳产品中的雌激素经皮吸收,以及口服避孕药等,将增加乳腺癌的发生率。
7、不良生活习惯:脂肪高热量饮食,肥胖,体重增加,饮酒均使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
其他危险因素比如患乳腺良性疾病未及时诊治;经医院活检证实患有乳腺非典型增生;胸部接受过高剂量放射线的照射;乳腺腺体致密;病毒感染等等。
具有以上若干项高危因素的女性并不一定患乳腺癌,只能说其患乳腺癌的风险比正常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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