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贝凡洛尔是由日本化学制药株式会社(NipponChemiphar)研发并生产的第四代β受体阻滞剂,主要用于治疗轻至中度原发性高血压。该药物通过选择性阻断β1肾上腺素受体,有效降低心率、减少心肌收缩力并抑制肾素分泌,从而降低血压;同时具有弱α1受体阻断作用,可辅助扩张血管。
高血压。
通常,成人每日100mg,分2次口服;若疗效不充分,可增至每日200mg。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对于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患者,应先用α受体阻断药进行初始治疗,之后再给予本品,并始终与α受体阻断药联用。
贝凡洛尔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时需停药并采取适当处置。
心力衰竭(发生率<0.1%)、房室传导阻滞(发生率<1%)、窦房结功能不全(发生率不明)。
哮喘发作、呼吸困难(发生率均不明):可能诱发或加重哮喘发作,出现此类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患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的患者,可能会因酸中毒加重心肌收缩力下降、外周动脉扩张、血压降低等症状。
患有心源性休克的患者,本品对心功能的抑制作用可能导致病情恶化。
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本品对心功能的抑制作用可能导致病情恶化。
因肺动脉高压所致右心衰竭的患者,本品对心功能的抑制作用可能导致病情恶化。
患有重度心动过缓(显著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Ⅱ度、Ⅲ度)、窦房传导阻滞的患者,本品对心功能的抑制作用可能导致病情恶化。
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女性,动物实验(大鼠)中已有胎儿体重下降的报道。
患有未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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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给药时,应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脉搏、血压、心电图、X光等)。若出现心动过缓或低血压症状,应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硫酸阿托品水合物。同时注意监测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等指标。
2、已有报道显示,使用同类药物的心绞痛患者突然停药后,出现症状加重或心肌梗死病例。如需停药,应逐步减量并充分观察;同时告知患者切勿在无医师指导下自行停药。老年人尤需注意。
3、手术前48小时内原则上不宜给药。
4、可能出现头晕、眩晕等症状,因此用药期间(尤其用药初期)应提醒患者避免驾驶汽车等危险机械操作。
5、应指导患者将PTP包装药品从PTP板中取出后服用。误服PTP板可能导致坚硬锐角部刺入食管黏膜,甚至引发穿孔,并发纵隔炎等严重并发症。
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升高,建议从低剂量开始给药。
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药物代谢降低,可能导致药效增强。
不得用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女性。动物实验(大鼠)显示,高剂量给药可导致胎仔体重下降。
应综合权衡治疗获益与母乳喂养获益,考虑继续哺乳或停止哺乳。动物实验(大鼠)已证实本品可向母乳中分泌。
尚未开展以儿童为对象的临床试验。
应注意以下事项,建议从低剂量(根据症状,如50mg/日)开始,在充分观察病情的基础上谨慎给药。
老年人通常存在肾功能等生理功能减退,且过度降压不利于健康。停药时应逐步减量。
可能引发心动过缓、心力衰竭、支气管痉挛、低血糖等。
停用本品,必要时进行洗胃等处理。目前尚无针对本品过量的特效处理方法,但有其他β受体阻断药过量病例采用以下处置的报道:
心动过缓:给予硫酸阿托品水合物,必要时可考虑使用异丙肾上腺素等。也有报道显示胰高血糖素有效。
低血压:给予肾上腺素等。
急性心力衰竭:给予洋地黄制剂、利尿剂,进行吸氧等治疗。有报道显示胰高血糖素有效。
支气管痉挛:给予异丙肾上腺素、茶碱制剂等。
低血糖:给予葡萄糖。
健康成人口服给予¹⁴C‑贝凡洛尔后,从血浆及尿液中检出的代谢产物推测,贝凡洛尔在人体内主要发生结合反应与氧化反应。
6名健康成人单次口服贝凡洛尔100mg后,48小时内尿液中原形药物(游离型)累积排泄率为0.59%。
此外,在国外(美国)开展的研究显示,6名健康成人单次口服¹⁴C‑贝凡洛尔100mg,至给药后120小时,总放射性在尿液中的累积排泄率为给药剂量的72.2%,粪便中为15.0%。
参考资料: 日本药监局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12月,说明书网址:https://www.info.pmda.go.jp/go/pack/2149036F1020_1_17/?view=frame&style=XML&lang=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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