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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替索妥尤单抗(Tisotumab)是由美国Seagen(现隶属于辉瑞公司)与丹麦Genmab US, Inc.联合研发的一款靶向组织因子的同类首创抗体药物偶联物(ADC)。于2021年9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首次加速批准上市,成为全球首个获批用于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ADC药物,打破了该领域长期依赖传统化疗的局面。
继上市后的大型III期验证性试验于2023年公布阳性总生存期(OS)数据后,FDA于2025年11月再次修订了该药的全处方信息,进一步强化了眼部毒性的黑框警告与精细化剂量调整指南。海外肿瘤学界评论指出,该药的持续迭代标志着晚期宫颈癌治疗已从单一化疗时代迈入精准靶向与抗体偶联药物时代,显著延长后线患者生存期的临床价值备受国际妇科肿瘤大会(IGCS)的广泛关注。

维替索妥尤单抗为组织因子靶向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由人源抗组织因子IgG1‑κ抗体,通过可被蛋白酶裂解的缬氨酸‑瓜氨酸连接子,偶联微管抑制剂单甲基奥瑞他汀E(MMAE)制备而成。药物可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组织因子,经胞内吞后释放细胞毒性分子MMAE,破坏肿瘤细胞微管网络,诱导细胞周期阻滞与凋亡;同时可介导抗体依赖性细胞吞噬、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发挥抗肿瘤效应。2021年获得美国FDA首次批准,用于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转移性宫颈癌成人患者治疗,临床使用存在明确眼部毒性黑框警告,用药全程需落实眼部监护与眼部防护措施。
通用名称:维替索妥尤单抗、Tisotumab
商品名称:Tivdak
组织因子(TF),为外源性凝血通路的起始启动因子,在宫颈癌肿瘤细胞表面高表达。
用于成人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患者需经化疗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规格:40mg/瓶/盒。
性状: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饼或粉末;使用注射用无菌水复溶后,得到澄清至轻微乳光、无色至棕黄色溶液,无可见微粒。
活性成分:维替索妥尤单抗(Tisotumab vedotin‑tftv),单分子抗体平均偶联4分子MMAE。
辅料:D‑甘露醇、L‑组氨酸、L‑组氨酸盐酸盐、蔗糖。
维替索妥尤单抗仅可静脉输注,禁止静脉推注、快速弹丸注射,禁止与其他药物混合,禁止与其他药物共用同一输液通路输注。
推荐给药剂量为2mg/kg,体重≥100kg患者最大给药剂量上限200mg;经30分钟静脉输注完成给药,每3周给药一次,持续给药直至疾病发生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药物毒性。
为降低眼部不良反应风险,需严格执行如下操作:
眼科专科检查:启动治疗前、前9个治疗周期每周期给药前,以及临床有指征时,完成眼科专科检查;检查内容包含视力评估、眼前节裂隙灯检查、眼球正常运动功能评估、眼部症状评估。
局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每次输注前双眼各滴入1滴;每次输注结束后,双眼每日3次滴用该滴眼液,持续72小时。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初次开具以及后续续方,均必须完成裂隙灯检查后方可进行。
局部眼部血管收缩滴眼液:每一次输注开始前,双眼立即滴用。
冷敷贴:每一次输注全程使用眼部冷敷垫,输注过程按需更换冷敷垫,维持眼部持续低温。
局部润滑滴眼液:整个治疗周期内持续使用,末次给药结束后继续使用30天。
角膜接触镜:治疗全程禁止佩戴角膜接触镜,眼科专科医师评估允许除外。
具体您可以阅读维替索妥尤单抗完整用法用量信息,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推荐文章:维替索妥尤单抗的用法用量。
眼部毒性:结膜炎、角膜病变(角膜炎、点状角膜炎、溃疡性角膜炎)、干眼,可致视力下降、角膜溃疡,存在角膜穿孔需要角膜移植的病例;部分患者停药超过30天仍可出现迟发性眼部损伤;眼部不良反应可导致永久停药。
周围神经病变:包括周围感觉神经病变、感觉运动神经病变、运动神经损害,可出现吉兰‑巴雷综合征,可导致永久停药。
出血:鼻出血为最常见,可发生多部位出血;肺、中枢神经系统出血可危及生命。
肺炎:可发生致死性间质性肺炎。
重度皮肤不良反应: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可致死。
胚胎‑胎儿毒性:可造成胎儿损伤。
血红蛋白降低、周围神经病变、结膜相关损伤、恶心、乏力、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鼻出血、脱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出血。
具体您可以阅读维替索妥尤单抗副作用信息,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推荐文章:维替索妥尤单抗的副作用。
治疗前、前9周期每周期给药前及临床需要时完成眼科检查,包含视力、眼前节裂隙灯、眼球运动评估。严格落实输注前后眼部预处理、眼部护理。监测所有眼部新发、加重症状,一旦出现及时眼科专科就诊;依据毒性严重程度,执行暂停给药、减量或永久停药。部分患者停药30天以后仍可发生迟发性眼部损伤。
监测患者新发或者加重的周围神经病变相关症状(感觉异常、麻木、烧灼感、肌无力、感觉迟钝)。依据毒性分级,执行暂停给药、减量、永久停药。
密切监测各类出血体征、症状。一旦发生肺、中枢神经系统出血,永久停药。其他部位≥2级出血,需待出血完全控制、血红蛋白稳定、无出血高风险因素后,评估是否恢复给药。
监测患者缺氧、咳嗽、呼吸困难、影像学间质浸润等肺炎相关表现;需要排除感染、肿瘤等其他病因。持续或者反复2级肺炎暂停给药,可考虑减量;3‑4级肺炎永久终止治疗,该不良反应存在致死病例。
监测靶形皮损、皮肤水疱剥脱、口鼻咽生殖器疼痛溃疡、发热流感样症状、淋巴结肿大。怀疑发生重度皮肤不良反应应立刻暂停给药,尽早专科会诊;确诊3‑4级重度皮肤不良反应(含SJS)永久停药,该不良反应存在致死风险。
药物会对胎儿造成损伤。有生育潜能女性需知晓胎儿风险,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2个月有效避孕;有生育潜能男性伴侣女性需要避孕,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4个月持续避孕。
【孕妇】妊娠妇女使用会造成胎儿损害。
【哺乳期女性】暂无药物在人乳汁分布、对哺乳婴幼儿影响、乳汁分泌影响的相关数据。因存在婴幼儿严重不良反应风险,哺乳期女性治疗全程以及末次给药之后3周禁止哺乳。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具有生育潜能女性,启动治疗之前完成妊娠检测,在治疗全程,末次给药后2个月,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男性,其女性配偶有生育潜能,治疗全程、末次给药后4个月有效避孕。
【儿童使用】尚未确立儿童人群安全性与有效性。非临床研究提示,维替索妥尤单抗在儿童高级别胶质瘤模型无明显抗肿瘤活性、脑组织穿透不足。
【老年人使用】临床试验中≥65岁受试者≥3级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因不良反应停药比例高于65岁以下人群。临床试验老年受试者样本数量有限,无法确认老年患者疗效与年轻患者是否存在差异,老年患者用药密切监测不良反应。
【肾功能损害】轻‑中度肾功能损伤药代动力学无显著改变;重度肾功能损伤、终末期肾病无论是否透析,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缺乏。说明书中尚未明确重度肾损伤给药调整方案。
【肝功能损害】轻度肝损伤: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AST>正常值上限;或者总胆红素1‑1.5倍正常值上限,AST任意。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但需要严密监测不良反应。中、重度肝损伤(AST>3倍正常值上限,或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游离MMAE暴露量升高,不良反应风险上升,应当避免使用维替索妥尤单抗。
尚未明确禁忌症。
强CYP3A4抑制剂:MMAE为CYP3A4底物,与强CYP3A4抑制剂联用时,未偶联游离MMAE暴露升高,增加不良反应风险。二者合用时,严密监测患者维替索妥尤单抗相关不良反应。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吸收:静脉输注给药,输注结束时药物总分子达峰;游离MMAE给药后2‑3天达峰。给药1周期即可达到稳态,药物无蓄积。
分布:稳态分布容积7.83L;体外MMAE血浆蛋白结合率68‑82%。
代谢:完整抗体药物发生蛋白降解,生成小分子肽、氨基酸、游离MMAE及其代谢产物;游离MMAE主要经CYP3A4代谢。
消除:完整药物分子终末半衰期中位数4.04天;游离MMAE终末半衰期中位数2.56天。MMAE释放速率限制其清除速度。参考同类ADC,MMAE主要经粪便排泄,少量经尿液排出。
QT间期:推荐剂量下不会造成显著QT间期延长。
免疫原性:抗药抗体发生率低,中和抗体发生率极低,现有样本量不足以评估抗体对药效、药代的影响。
原包装2‑8℃冷藏保存,避光;禁止冷冻、禁止剧烈摇晃。复溶后、稀释后药液严格按照前述时限储存,禁止冷冻。维替索妥尤单抗属于危险药物,废弃处置遵循危险药物相关规范。
美国Seagen、丹麦Genmab
参考资料: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11月12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7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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