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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珠赛迷你眼药水仅用于经适当调节减低后确诊的真性近视患者,需排除调节紧张引发的假性近视,避免误治。
用药前需全面排查患者眼科合并症,确认无弱视等需优先开展治疗的疾病后,方可给药。
临床医师需充分熟知利珠赛迷你眼药水临床研究数据,结合试验入组患者的年龄、近视严重程度等背景信息,严格筛选适用人群。
利珠赛迷你眼药水点眼后,患者可能因散瞳作用出现羞明、雾视等症状,在上述症状完全恢复前,需避免让患者使用存在坠落风险的游乐设施,同时禁止患者驾驶自行车、机动车及操作各类机械设备,防止意外发生。
针对点眼后出现羞明的患者,可指导其佩戴太阳镜,避免直视阳光、强光等刺激性光源。
为去除容器开封时可能产生的破片,首次使用时的1~2滴药液需舍弃,不得用于点眼。
点眼操作时,需注意避免容器尖端直接接触眼部,防止眼部损伤及药液污染。
点眼时需先撑开患眼眼睑,将药液滴入结膜囊内,随后闭眼并压迫泪囊部1~5分钟,再缓慢睁眼,提升药物吸收效率。
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不同药物点眼需间隔至少5分钟。
利珠赛迷你眼药水未添加防腐剂,开封后仅限单次使用,剩余药液需立即丢弃,不得留存。
利珠赛迷你眼药水有效成分遇光易变质,全程需遮光保存。
利珠赛迷你眼药水铝塑包装开封后,需将药品放入附带的遮光投药袋中,在室温条件下保存,且开封后需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
建议严格遵循剂量调整和复查安排,密切观察身体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联系医生调整方案,确保治疗效果和身体状态同步管理。
参考资料: 日本药监局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2月,说明书网址:https://www.info.pmda.go.jp/go/pack/131970BQ1026_1_02/?view=frame&style=XML&lang=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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