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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白蛋白紫杉醇SYHX2011对比克艾力招募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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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HER2阴性乳腺癌
项目用药
SYHX2011
治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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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SYHX2011 对比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克艾力®)在治疗晚期乳腺癌受试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Ⅲ期临床试验

适应症
HER2阴性乳腺癌
项目用药
SYHX2011
入选条件

1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有能力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乳腺癌,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a)研究者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2022)判断适合注射用白蛋白紫杉醇单药进行抗肿瘤治疗的乳腺癌患者。

b)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的情况下,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3 年龄≥18周岁; 

4 首次给药前7天内,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或1 分; 

5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6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主要器官功能正常[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造血刺激因子治疗],满足以下标准:

a)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Hb)≥90 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 

b)生化检查: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10×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 血清肌酐≤1.5倍ULN 且根据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附录一):肌酐清除率≥30 mL/min;

c)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7 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可靠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女性在研究拟入组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排除条件

1 对紫杉醇类药物或人血白蛋白有严重过敏或重大的超敏史(NCI-CTCAE 5.0版,≥ 3级); 


2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CTCAE 5.0版,> 1级);任何原因导致的皮肤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未恢复至正常者; 


3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脑转移受试者(包括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如果受试者脑转移灶经过治疗,且转移灶病情稳定(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脑部影像学检查显示病灶稳定,且没有新发神经系统症状,或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而且在研究性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14天内无需激素治疗)、没有新发或原先脑转移灶增大证据,则允许入组; 


4 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除乳腺癌外的恶性肿瘤病史,但经治疗后已痊愈的肿瘤除外,如原位癌、基底细胞癌等; 


5 存在以下任何的合并疾病:


a)严重或未控制的的心血管疾病:如Ⅱ级及以上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标准),未经控制的高血压(通过稳定的治疗后,收缩压> 15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得以控制的稳定的除外)等;


b)有明确的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痴呆等)及≥3级周围神经病变等;


c)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如需要使用含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等;


d)未经控制的糖尿病(通过稳定的治疗后,空腹血糖≥10mmol/L者);


e)需要系统性抗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严重的慢性或活动性感染(如抗感染药物在首次用药前已经连续超过1周,并且将继续使用),包括结核感染等;


f)活动性HBV(本研究HBsAg阳性受试者需要检测HBV DNA,如果HBV DNA 大于正常值上限者将排除)或HCV感染[聚合酶链反应(PCR)HCV 核糖核酸(RNA)在正常值范围内的患者可参与本项研究]或梅毒抗体阳性(且经确诊者)或HIV阳性;


g)身体任何部位有皮疹或存在可能导致出现皮肤反应的疾病,如胆汁淤积、系统性红斑狼疮、湿疹、过敏性皮炎、特应性皮炎、带状疱疹、银屑病等。 


6 存在以下既往病史:


a)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如经腹、经胸等重大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穿刺或输液装置植入等小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治疗;


b)首次给药前6月内发生的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无临床意义的腔隙性脑梗塞可入组)等; 


7 存在以下既往/合并用药或治疗者


a)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计)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类等对皮疹有治疗或预防作用的药物者;


b)研究期间需要合并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者;


c)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疫苗或预期在研究给药期间接种疫苗者;


d)预计可能在首次给药后2个月内行放射治疗或血液透析者; 


8 处于妊娠、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受试者; 


9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中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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