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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伐坎坦(Mavacamten)是一种用于治疗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HCM)的新型药物。为了在保证疗效的同时降低风险,用药剂量需要根据患者的心脏功能和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起始剂量:每日一次,5mg。
后续剂量:可调整为每日2.5mg、5mg、10mg或15mg。
最大剂量:每日15mg。
用于治疗有症状的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II级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HCM)患者,以改善功能储备和症状。
不建议在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5%时启动或增加剂量。
治疗过程中,患者可能出现心力衰竭,应定期监测LVEF及瓦氏动作左心室流出道(LVOT)梯度。
治疗目标是:瓦氏动作LVOT梯度控制在合适范围,同时维持LVEF≥50%,避免心衰症状。
用药期间需遵循“用药启动”和“维持治疗”的算法。若LVEF<50%,需按“用药中断”算法处理。
起始剂量:每日5mg。
第4、8、12周复查ECHO和临床评估。
若任何复诊时LVEF<50%:暂停治疗,恢复至≥50%且稳定4周后方可重启。
第4周调整:
LVOT梯度<20mmHg:降至2.5mg/日。
LVOT梯度≥20mmHg:维持5mg/日。
第8周调整:
当前剂量2.5mg:LVOT梯度<20mmHg→暂停;≥20mmHg→维持2.5mg。
当前剂量5mg:LVOT梯度<20mmHg→降至2.5mg;≥20mmHg→维持5mg。
第12周调整:
若第8周因LVOT梯度<20mmHg已暂停:若LVEF≥50%→可重启2.5mg。
若当前剂量为2.5mg或5mg:进入“维持治疗”阶段。
LVEF<50%:暂停治疗。
LVEF50%–55%:维持当前剂量,3个月后复诊。
LVEF≥55%:
LVOT梯度<30mmHg:维持当前剂量,前6个月每3个月复查临床情况,每6个月复查ECHO;之后每6个月监测一次。
LVOT梯度≥30mmHg:剂量上调至更高规格(如2.5→5mg),4周后复查,之后维持8周(除非LVEF<50%)。
若治疗前LVOT梯度接近正常(约30mmHg),但运动后≥30mmHg且症状持续:可上调剂量。
LVEF<50%:立即停药,每4周复查ECHO,直到LVEF≥50%。
LVEF≥50%后:重启剂量为中断前下一更低规格(最低剂量为2.5mg)。
若在2.5mg/日下再次出现LVEF<50%:需永久停药。
合并严重感染或未控制的心律失常:延迟增加剂量,必要时暂停。
若患者已稳定使用抑制剂:
弱CYP2C19或中度CYP3A4抑制剂→起始5mg/日。
中度CYP2C19或强CYP3A4抑制剂→起始2.5mg/日;若LVOT梯度<20mmHg→暂停。
若患者已在用马伐坎坦,后续新增抑制剂:
短期使用(≤1周)→马伐坎坦暂停。
长期使用(>1周)→马伐坎坦降至下一更低剂量,12周后方可考虑上调。
若马伐坎坦剂量已为2.5mg/日:不推荐合并强效抑制剂。
肾功能损害:暂无相关数据,目前未明确是否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损害:
轻度至中度(Child-PughA或B):无需调整。
重度(Child-PughC):暂无数据,调整建议不明确。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4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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