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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片与口服混悬液不可按毫克对毫克的剂量互换,不可将两种剂型混合使用以达到目标剂量。
口服混悬液的缬沙坦全身暴露量(药时曲线下面积,AUC)较片剂高60%。以下情况推荐使用口服混悬液:
1-5岁的儿科患者。
5岁以上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
1岁以上儿科患者,其按体重计算的剂量与现有片剂规格不匹配时。当患者在片剂与混悬液之间切换剂型时,可能需要调整缬沙坦的给药剂量。
对于非容量耗竭的患者,单药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或160mg,每日1次。需进一步降压的患者可直接选用较高起始剂量。缬沙坦的用药剂量范围为每日80mg-320mg,每日1次给药。用药后2周内可观察到明显降压效果,4周后通常可达最大降压疗效。若起始剂量降压效果不足,可将剂量增至最大320mg,或加用利尿剂联合治疗。加用利尿剂的降压效果优于将剂量增至80mg以上。本品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推荐起始剂量为1mg/kg,每日1次,最大起始剂量不超过40mg。对于需进一步降压的患者,可考虑将起始剂量增至2mg/kg。应根据患者的血压反应及耐受性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4mg/kg,每日1次,且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60mg。目前尚无肾小球滤过率低于30mL/min/1.73m²或接受透析治疗的儿科患者使用本品的相关数据。
推荐起始剂量为40mg,每日2次。根据患者耐受性,可逐步将剂量增至80mg、160mg,每日2次,或增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用药期间可考虑减少合并使用利尿剂的剂量。临床试验中使用的最大日剂量为320mg,分2次给药。
心肌梗死后12小时内即可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2次。患者可在7天内将剂量增至40mg,每日2次,后续根据耐受性逐步滴定至目标维持剂量160mg,每日2次。若用药期间出现症状性低血压或肾功能异常,应考虑降低给药剂量。本品可与心肌梗死后的标准治疗药物联合使用,包括溶栓药物、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
若患者漏服一剂药物,应在记起时尽快补服;若已接近下一次给药时间,则直接跳过漏服剂量,切勿在下次服用双倍剂量。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1年4月19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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