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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用药患者需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包括脉搏、血压、心电图、X线等),同时监测肝功能、肾功能及血液学指标;若出现心动过缓、低血压症状,应及时减药或停药,必要时使用阿托品等药物对症处理。
2.类似化合物(如盐酸普萘洛尔)治疗狭心症时,突然停药可能导致症状恶化或引发心肌梗死,本药物停药时需逐步减量,充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同时告知患者不可擅自停药;即使用于心律失常等其他适应症,尤其是高龄患者,也需遵循缓慢停药原则。
3.手术前48小时建议停药,避免术中出现心血管系统反应异常。
4.用药期间可能出现头晕、眩晕等症状,尤其是给药初期,需告知患者避免驾驶机动车或操作危险机械,防止意外发生。
1.给药初期及剂量调整阶段,建议住院治疗,便于密切监测心功能、血压、心率等指标,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2.重症慢性心不全患者用药需严格管理,给药初期及增量时必须住院,确保用药安全。
3.给药初期及增量阶段,易出现心力衰竭恶化、水肿、体重增加、头晕、低血压、心动过缓、血糖波动及肾功能恶化等情况,需加强临床观察,确认患者耐受性。
4.用药前需充分治疗体液潴留,避免用药后出现心力衰竭或体液潴留加重;若用药后出现水肿、体重增加等症状,且利尿剂增量后无改善,需减药或停药;若出现低血压、头晕等症状,且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利尿剂减量后无改善,需降低本药物剂量;若出现重度心动过缓,需及时减药,且症状未稳定前不可进一步增量。
5.不可突然停药,否则可能导致心力衰竭一过性恶化,需逐步减量后停药。
支气管哮喘、有支气管痉挛风险患者:药物可能导致支气管收缩,诱发或加重呼吸道症状,需谨慎用药,密切监测呼吸功能。
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佳的糖尿病、长期禁食患者:药物可能掩盖低血糖的交感神经反应(如心动过速),需加强血糖监测,避免低血糖漏诊。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停药时需逐步减量,充分观察病情,突然停药可能导致症状恶化;同时药物可能掩盖心动过速等甲亢症状,需结合甲状腺功能指标调整用药。
末梢循环障碍患者(如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药物可能抑制末梢血管扩张,加重循环障碍,需谨慎用药,监测肢体血液循环情况。
心动过缓、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药物可能抑制心脏传导系统,加重传导异常,需密切监测心电图变化。
血压过低患者:药物可能进一步降低血压,引发头晕、休克等风险,需谨慎评估用药必要性。
变异型心绞痛患者:用药可能恶化症状,需避免使用或严格监测病情。
银屑病患者或有银屑病既往史者:药物可能诱发或加重银屑病症状,需谨慎用药。
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患者:需先使用α受体阻滞剂进行初始治疗,再联合使用本药物,且全程需维持α受体阻滞剂联用,避免单独用药导致血压急剧升高。
频脉性心房细动合并心力衰竭患者:需加强心功能检查,密切观察病情,避免心力衰竭症状恶化。
请严格遵循医生指导用药,并在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身体反应,如有异常及时就医。
参考资料: 日本药监局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4月,说明书网址:https://www.info.pmda.go.jp/go/pack/2123016F1107_1_19/?view=frame&style=XML&lang=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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