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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rylo仅可皮下注射给药,严禁其他给药途径;给药剂量需结合疗效、血液学安全性个体化滴定,每周总剂量区间9.5‑108mg。
起始剂量:推荐起始剂量为19 mg,每周皮下注射1次。
每周剂量≤54 mg:采用单次皮下注射完成全周剂量。
每周剂量>54 mg:需要分2次注射给药。
每周剂量>82 mg:两次注射不可同日完成;第1次于第1日给药,第2次于第4或第5日给药。
各周总剂量对应的注射实施方案:
9.5 mg、19 mg、28 mg、41 mg、54 mg:单次注射,每周同一日给药。
69 mg:28 mg联合41 mg,于每周同一天完成两次注射。
82 mg:两次41 mg,于每周同一天完成两次注射。
95 mg:第1日给予54 mg;第4或第5日给予41 mg。
108 mg:第1日给予54 mg;第4或第5日给予54 mg。
剂量调整原则:根据疗效与安全性指标调整剂量,治疗目标为将红细胞压积维持于<45%。
监测要求:剂量调整阶段,每2‑4周复查全血细胞计数(CBC),也可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增加监测频次。
上调前提:当前周剂量稳定维持至少满2周,结合临床判断,为降低或维持红细胞压积<45%可考虑上调;两次剂量上调之间,间隔不得少于2周。
剂量递增路径:9.5 mg→19 mg→28 mg→41 mg→54 mg→69 mg→82 mg→95 mg→108 mg,按阶梯逐级上调。
出现≥2级贫血,或药物相关≥3级毒性反应时,实施剂量下调:
当前9.5 mg:终止治疗。
当前19 mg:下调至9.5 mg。
当前28 mg:下调至19 mg。
当前41 mg:下调至28 mg。
当前54 mg:下调至41 mg。
当前69 mg:下调至54 mg。
当前82 mg:下调至69 mg。
当前95 mg:下调至82 mg。
当前108 mg:下调至95 mg。
漏药时长1‑4日:立即补打漏用剂量,后续回归原有每周给药周期。
漏药时长>4日:即刻补打漏用剂量;下一次注射间隔3日后执行,之后恢复常规给药周期。
漏药时长1‑2日:立刻补打本次遗漏剂量;下一次注射延后至3日后,后续恢复常规给药周期。
漏药时长>2日:直接跳过本次遗漏剂量,维持原有给药计划不变。
若患者对漏用后如何给药存在疑问,应联系临床医师。
医务人员需对患者/照护者完整培训Mimrylo复溶、皮下注射全部操作流程;注射部位可选择腹部、大腿前侧、上臂外侧。存在操作疑问时,需及时咨询医护人员,产品包装盒内附带完整使用操作说明书。
1.根据处方总剂量确定所需药瓶数量;必须使用配套预填充稀释液注射器进行复溶
2.将药瓶适配器装配至药瓶,连接稀释液注射器;将全部稀释液注入含冻干粉末的药瓶,注射器不要脱离适配器。
3.轻柔旋摇药瓶复溶,复溶过程约2分钟;禁止剧烈振摇。静置药瓶约1分钟,等待泡沫消退。
4.目视复核复溶后液体:澄清、几乎无泡沫、无色、无可见颗粒。胃肠外给药制剂给药前均应肉眼检视颗粒、变色。
5.将全部复溶后药液回抽入注射器。
复溶完成后室温20‑25℃条件下最多可放置4小时;应尽快注射,超过4小时未使用的药液必须丢弃。
1.注射器装配注射针头。
2.注射部位:腹部(距离肚脐至少2英寸)、大腿前侧;上臂外侧仅可由照护者进行注射。
3.皮肤存在触痛、瘀斑、发红、炎症、硬结、破损的部位不可注射;禁止连续两次选择同一注射位点,必须轮换注射部位。
4.周剂量超过54 mg,需分两次注射;周剂量>82 mg严格执行第1日及第4‑5日分开给药的方案。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6年8月28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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