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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曲南/阿维巴坦仅用于静脉输注,所有输注时长统一为3小时;氨曲南与阿维巴坦为固定3:1配比,给药方案分为负荷剂量与维持剂量,负荷剂量单次给予后,自下一给药间隔起使用维持剂量;给药间隔定义为一次输注开始时间至下一次输注开始时间;治疗复杂性腹腔感染需全程联合甲硝唑,总疗程为5~14天。剂量调整依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估算肌酐清除率(CLcr)划分。
负荷剂量:EMBLAVEO2.67g(氨曲南2g+阿维巴坦0.67g)。
维持剂量:EMBLAVEO2g(氨曲南1.5g+阿维巴坦0.5g);给药间隔为每6小时一次。治疗期间同步联用甲硝唑,疗程5~14天。
肾功能受损患者需密切动态监测肌酐清除率,及时调整给药方案,所有患者均需联合甲硝唑治疗。
肌酐清除率>30mL/min且≤50mL/min:负荷剂量2.67g(氨曲南2g+阿维巴坦0.67g),维持剂量1g(氨曲南0.75g+阿维巴坦0.25g),给药间隔每6小时一次。
肌酐清除率>15mL/min且≤30mL/min:负荷剂量1.8g(氨曲南1.35g+阿维巴坦0.45g),维持剂量0.9g(氨曲南0.675g+阿维巴坦0.225g),给药间隔每8小时一次。
肌酐清除率≤15mL/min(含血液透析患者):负荷剂量1.33g(氨曲南1g+阿维巴坦0.33g),维持剂量0.9g(氨曲南0.675g+阿维巴坦0.225g),给药间隔每12小时一次。
补充说明:氨曲南与阿维巴坦均可经血液透析清除,血液透析当日需在透析结束后再给予氨曲南/阿维巴坦。
氨曲南/阿维巴坦为冻干粉针,必须经复溶+稀释两步操作后方可静脉输注,全程执行无菌操作;给药前需目视检查药液,存在可见异物、变色时禁止使用。
复溶操作:每支药瓶加入10mL灭菌注射用水,轻柔震荡至粉末完全溶解;复溶后药液终体积约12mL,氨曲南浓度约127mg/mL,阿维巴坦浓度约42.3mg/mL;复溶药液不可直接静脉注射,必须进一步稀释。
定量抽取:根据给药剂量抽取对应体积的复溶药液,剩余药液直接废弃。
各剂量抽取要求:
负荷剂量:肌酐清除率>50mL/min、>30且≤50mL/min人群,需抽取15.7mL(需使用2支药瓶,剩余部分丢弃);肌酐清除率>15且≤30mL/min人群抽取10.6mL;肌酐清除率≤15mL/min人群抽取7.9mL。
维持剂量:肌酐清除率>50mL/min人群抽取整瓶复溶药液(约12mL);肌酐清除率>30且≤50mL/min人群抽取5.9mL;肌酐清除率>15且≤30mL/min、≤15mL/min人群均抽取5.3mL。
稀释操作:将抽取的复溶药液加入输注袋,稀释至50~250mL;可用稀释溶剂为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注射液。稀释后氨曲南浓度需控制在2.7~40mg/mL,阿维巴坦浓度控制在0.9~13.3mg/mL;轻柔混匀后再次检查性状,正常药液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复溶仅可使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限定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注射液。氨曲南/阿维巴坦药液禁止与其他任何药品混合配伍,不可加入含其他药物的输注溶液中,氨曲南/阿维巴坦与其他药物的配伍安全性尚未证实。
复溶药液:经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后的药液,在环境温度≤30℃、自然光条件下,最长可放置60分钟,需在时限内完成稀释操作,超时废弃。
稀释后药液:
以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注射液稀释:2~8℃冷藏最长储存24小时,取出后在≤30℃、自然光下可继续放置12小时,总时长超限则废弃。
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2~8℃冷藏最长储存24小时,取出后在≤30℃、自然光下仅可继续放置4小时,超时废弃。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2月7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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