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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趋化因子受体CCR8的小分子拮抗剂IPG7236片招募晚期实体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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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项目用药
IPG7236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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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一项评价IPG7236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性 I 期临床试验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项目用药
IPG7236片
入选条件

1.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 男女不限,年龄≥18岁; 

3. 第1部分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受试者;

第2部分

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晚期实体瘤,初步计划在4个瘤种:肾癌、三阴性乳腺癌、头颈癌、黑色素瘤进行剂量扩展,瘤种根据剂量递增阶段的结果进行调整; 

4. 经标准治疗失败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符合接受标准治疗的条件;

5. 必须具有RECIST V1.1定义的可评估病灶; 

6. 预期生存期至少3个月;

7. ECOG评分为0或1; 

8. 受试者必须具备足够的器官功能,根据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估:

血液和器官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 血常规: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血小板计数≥100×10^9/L

血红蛋白≥9g/dL(需要输血或细胞因子的受试者血红蛋白需连续7天稳定≥9g/dL)

b. 肾功能:

肾小球滤过率eGFR≥50 mL/min或血清肌酐≤1.5 ×正常上限(ULN);

c. 肝功能:

天冬氨酸转氨酶水平≤3倍正常值上限(如有肝转移,≤5倍正常值上限)

丙氨酸转氨酶水平≤2.5倍正常值上限(如有肝转移≤5倍正常值上限)。

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

d. 凝血

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激活时间(aPTT)≤1.5倍正常值上限

9. 受试者必须能够吞咽口服试验药物;

10. 愿意并能够遵守制定的所有试验方案、实验室检测方案,同意服用试验药物,并满足其他研究要求; 

11.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测需阴性  

12. 女性受试者避孕要求:

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且应始终根据避孕产品说明和研究者的指示严格进行避孕。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彻底禁欲、子宫内避孕器或宫内节育系统(放置时间为距筛选期3个月以上)、双重屏障法(如:杀精子剂加男性避孕套、女性避孕套、隔膜、宫颈帽或子宫内避孕工具),或经历了绝育手术或配偶已行输精管结扎术(距筛选期6个月以上)。 

13. 男性受试者的避孕要求:

男性受试者需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以上罗列的有效避孕措施,或做过输精管切除手术,且在用药后3个月内完全禁欲。 

排除条件

1. 中枢神经系统原发性恶性疾病或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有关的恶性疾病或经历了实体器官移植手术。 

2. 根据NCI CTCAE v5.0,受试者之前的抗肿瘤治疗或手术过程导致的毒副反应尚未恢复至≤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3. 近期接受过治疗的受试者,定义为

a. 首次用药之前的14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了任何研究或CDE或FDA批准的抗癌药物。

b.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放疗、化疗、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或在28天内进经历了重大手术或抗肿瘤抗体治疗;或42天内接受了亚硝基脲/丝裂霉素C的治疗。 

4. 患有无法控制的疾病(如严重的精神、神经系统、心血管、呼吸系统或全身性疾病)或存在严重的活动性感染,可能影响临床研究。

5. COVID-19 PCR检测阳性的受试者(已康复但PCR检测呈阳性,可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决定是否入组); 

6. 在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或在研究期间打算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受试者 

7. 筛查时或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检测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肝抗体检测阳性或已知HIV感染史。

注意:a. 既往患有丙型肝炎但已治愈的受试者,需提供的阴性丙型肝炎RNA(PCR)结果后才能被纳入。b. 控制良好的HIV受试者须满足以下条件:1)从HIV治疗角度,其抗病毒治疗效果稳定;2)过去6年中,基于同种抗HIV治疗的CD4 T细胞大于250/mcL;且过去2年内,非肿瘤和/或抗肿瘤化疗导致的骨髓抑制所导致,CD4 T细胞不得少于200/mcL;过去6个月中接受化疗的患者,接受该化疗期间CD4 T细胞少于250/mcL, 且病毒载量低于检测值。3)入组前7天内CD4T细胞大于250/mcL,且病毒载量低于检测值;4)目前未进行针对因机会性感染的预防性治疗,且过去6个月内,未出现机会性感染。每12周应进行病毒载量和CD4T细胞计数的检测。 

8. 过去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疾病(涉及本试验研究的目标恶性肿瘤除外)。既往有宫颈原位癌、浅表性或非浸润性膀胱癌、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但已经根治的受试者,基于研究者的判断,可以入组。 

9. 有症状或未治疗的软脑膜或脑转移或脊髓受压的肿瘤受试者。注意: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病情稳定(通过连续影像学确认)>1个月,无疾病症状和已经停用糖皮质激素,或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在距给药前1天稳定至少1个月,通过影像学证实可以入组;接受伽玛刀治疗的受试者只要没有术后并发症或病情稳定,术后2周即可入组。 

10 活跃期上消化道溃疡或其他可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清除的疾病受试者。 

11. QT/QTc基线间期明显延长的受试者,如重复检测证明QTc间期>480ms(CTCAE 1级;使用Fridericia QT矫正公式); 

12. 使用已知导致QT/QTc间期延长药物的受试者。 

13. 怀孕或哺乳女性:女性受试者必须已通过手术绝育或绝经后,或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使用有效避孕。有生殖潜能的女性受试者在登记前必须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男性受试者须进行过绝育手术(需提供相关证据如病例记录、手术记录等)或同意在治疗期间使用有效避孕。有效避孕的定义由主要研究者或指定的人员判断。 

14. 无法遵守研究和随访程序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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