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评估anifrolumab 在亚洲活动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 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1. 年龄18-70岁且体重≥ 40 kg。
2. 根据ACR 1997修订标准,患者在签署ICF前≥24周确诊为儿童或成人SLE。
3. 筛选时必须正在接受下列至少一种标准治疗方案(剂量稳定且满足方案规定的剂量要求):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单药治疗;
免疫抑制剂(单独或联合OCS):允许使用的药物包括:抗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酸、甲氨蝶呤、咪唑立宾;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免疫抑制剂。
4. 以下至少一种自身抗体阳性: ANA, 抗双链DNA和抗Smith抗体。
5. 筛选时, SLEDAI-2K评分≥ 6 分并且“临床”SLEDAI-2K 评分≥4 points;且BILAG 评分至少一个系统A级或至少两个系统B级;且PGA评分≥ 1.0。
1. 有非SLE相关的血管炎、严重或不稳定的SLE神经系统病变、活动的重症SLE肾炎、灾难性抗磷脂抗体综合征、非SLE相关的关节或皮肤炎症性疾病、SLE以外需一定剂量的激素治疗的疾病的病史或当前患上述疾病。
2. 既往或目前诊断为MTCD或重叠综合征,除非与RA重叠或与已进展为SLE的MTCD重叠。
3. 随机分组前3年内有需要住院和静脉注射抗生素的复发性感染史,或需要住院或静脉注射抗菌药物治疗的机会性感染史,或3个月内有临床意义的慢性感染史,或近期仍在接受治疗的感染史。
4. 方案规定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