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12至75岁,体重≥40 kg,被诊断为哮喘至少12个月。
2、正在接受中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联合1种或2种控制药物治疗,且在随机前稳定剂量治疗至少28天。
3、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前(谷值)FEV1,成人≤正常预计值的80%,青少年≤正常预计值的90%。
4、随机前12个月内或筛选期支气管舒张剂反应性试验阳性。
5、血嗜酸粒细胞计数≥150个细胞/μL。
6、哮喘控制问卷(ACQ-5)评分≥1.5。
7、筛选访视前12个月内至少发生过一次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且随机前28天内未发生。
8、基于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展示出了可接受的吸入器、峰流仪和肺功能测定技术。
9、基于给药前7天的受试者日记,使用常规哮喘控制剂的依从性≥80%。
10、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守临床访视计划和研究相关程序。
11、与未绝育男性伴侣有性生活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及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
1、经研究者判断,目前患有其他可能损伤肺功能的呼吸系统疾病。
2、随机前24周内被诊断为蠕虫寄生虫感染,且未接受过标准治疗或对标准治疗无效。
3、随机前28天内,患有急性或慢性感染;或者患有严重病毒感染。
4、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或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感染。
5、活动性结核病史;或未经治疗的潜伏性结核病或未得到标准治疗的结核病,除非研究者判断患者已得到充分治疗。
6、乙型肝炎、丙肝或 HIV 感染者。
7、恶性肿瘤病史。
8、签署知情前8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
9、随机前12个月内接受过支气管热成形术。
10、签署知情前4周至随机化前,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者。
11、随机前8周或5个半衰期曾使用过或正在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炎症性疾病。
12、随机前16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有相同治疗目的的生物制剂。
13、随机前3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干预性临床试验。
14、对既往抗IL-4Rα抗体治疗应答不佳或不耐受。
15、随机前3个月内,接受过特异性免疫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