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受试者中评估611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临床研究
1. 能够理解并遵循方案要求,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2. 签署 ICF 时年龄在 18~75 周岁(含),性别不限;
3. 符合《中国慢性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的诊断;筛选前已存在持续超过 12 周的至少 2 种不同症状[主要症状(存在至少 1 项)包括鼻塞、黏性或黏脓性鼻涕;其他症状包括头部或面部胀痛,嗅觉减退或丧失];
4. 筛选和基线时双侧鼻内镜下鼻息肉评分(NPS)总分≥5 分且单侧评分≥2 分;
5. 筛选时鼻塞评分(NCS)≥2 分,且随机前周平均 NCS>1 分;
6. 在签署 ICF 前 2 年内接受过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治疗但病情控制不佳;和/或对 SCS 禁忌或不耐受;和/或在签署 ICF的 6 个月前接受过鼻息肉手术但病情控制不佳;
7. 导入期的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整体治疗依从性在 80%~120%(含);
8. 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签署 ICF 开始至末次用药后至少 3 个月内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并且在末次用药后至少 3 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捐卵计划。
1. 合并其他鼻部疾病或鼻部症状,如:
a) 筛选前 6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鼻内和/或鼻窦手术;
b) 单侧上颌窦后鼻孔息肉;
c) 导致至少一个鼻孔阻塞的鼻中隔偏曲;
d) 囊性纤维化;
e) 筛选时有急性鼻窦炎、鼻部感染(除外感染已痊愈);
f) 持续的药物性鼻炎、有症状或影像检查提示为变应性真菌性鼻窦炎;
g) 鼻部恶性或良性肿瘤;
h) 肉芽肿性血管炎(Wegener 肉芽肿病)、变应性肉芽肿性脉管炎(Churg-Strauss 综合征)、Young`s 综合征、原发性纤毛运动障碍综合征(Kartagener`s 综合征)或其他纤毛运动障碍综合征;
2. 筛选时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经研究者评估会影响鼻部症状评分;
3. 受试者存在活动性寄生虫感染(蠕虫),或疑似寄生虫感染,除外随机前通过临床和/或实验室检查排除活动性感染者;
4. 筛选前 5 年内或现患任何恶性肿瘤(除外治愈≥1 年的基底细胞癌、皮肤局部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
5. 已知或怀疑有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感染病史(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囊虫病、曲霉菌病);
6.受试者可能存在活动性、潜伏性或未得到充分治疗的结核分枝杆菌(TB)感染,定义为:
a) 目前正在接受活动性 TB 感染治疗的受试者;
b) 筛选前 3 个月内根据 QuantiFERON®-TB Gold 试验或 T-SPOT®.TB 试验结果、临床症状和/或胸部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 TB 感染的受试者;
c) 受试者有未治疗或未经充分治疗的潜伏性或活动性结核感染病史;
除外:对于有活动性 TB 病史的受试者,如果有书面证据(门诊或住院病历等相关医疗记录)显示其接受过恰当的治疗,且自完成治疗后无再暴露史,筛选时胸部影像学检査未发现活动性 TB 证据,并且符合其他入组标准,可允许入组本研究 。 此类受试者仍需进行方案规定的TB检测(QuantiFERON®-TB Gold 试验或 T-SPOT®.TB 试验),且必须在筛选时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
7. 研究者认为存在严重的或不稳定的,且可能影响受试者在研究期间的安全性和/或妨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任何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胃肠、肝、肾、神经、肌肉骨骼、感染、内分泌、代谢、血液学疾病、精神病或重大肢体障碍;
8. 正在接受或曾接受下列治疗:
a)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全身糖皮质激素(SCS)治疗;
b) 筛选前 3 个月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单克隆抗体治疗(如度普利尤单抗、贝那利珠单抗、美泊利单抗、奥马珠单抗、瑞利珠单抗等);
c) 筛选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甲氨蝶呤、醋竹桃霉素、环孢素、麦考酚酸盐、西洛莫司、他克莫司、青霉胺、磺胺嘧啶、羟基氯喹、硫唑嘌呤、环磷酰胺);
d) 筛选前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固定剂量治疗<4 周;
9. 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治疗的哮喘受试者,ICS 稳定剂量治疗<4 周,或 ICS 治疗剂量>500 μg 的丙酸氟替卡松或等效的其他 ICS[可接受筛选前使用稳定剂量≤500 μg 的丙酸氟替卡松或等效的其他 ICS≥4 周,且经研究者评估可在整个研究期间维持目前 ICS 治疗方案的受试者];
10. 筛选时或随机前有任何一项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a) 总胆红素(TBIL)>正常值上限(ULN)1.5 倍;
b)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ULN)3 倍;
c) 血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正常值下限,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且不适合纳入研究;
11.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病毒抗体(HCVAb ) 阳 性 [ 须 进 一 步 通 过 乙 肝 病 毒 脱 氧 核 糖 核 酸 ( HBVDNA)滴度检测或丙肝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检测(超过测定法的正常值范围需要排除)]、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 Ab)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TP Ab)阳性;
12.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和/或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的任何成分过敏或不耐受;
13. 筛选前 3 个月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脱敏治疗;
14. 筛选前 3 个月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5. 筛选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参加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任何试验药物;
16. 妊娠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或母乳喂养的女性;
1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由于其他疾病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