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口服降糖药控制不佳或口服降糖药联合基础胰岛素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比较每周一次GZR4注射液与每日一次德谷胰岛素注射液的疗效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1.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能够遵循本方案规定的禁忌和限制事项。
2. 知情同意时,年龄为 18 岁至 75 岁(含两端界值),男女不限。
3. 在筛选时,女性的高灵敏度血清 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
4.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的 6 个月本人及伴侣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使用的避孕措施应符合当地关于参与临床研究的受试者使用避孕方法的法规,详见附录),并且不以辅助医疗为目的捐献精子或卵子(卵细胞、卵母细胞)。
5. 筛选时体重指数(BMI)介于 18.5-35 kg/m2(包含界值)之间。
6.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999年颁布的糖尿病诊断和分类标准,及 WHO对于采用糖化血红蛋白(HbA1c)诊断的建议(2011 年)补充诊断标准,确诊 2 型糖尿病时间≥6 个月。
7. 筛选时 7.5%≤糖化血红蛋白(HbA1c)≤10.0%,空腹静脉血糖≥7.2 mmol/L。
8. 既往未使用胰岛素治疗,筛选前曾接受短期胰岛素治疗(最多累计14天)和因妊娠期糖尿病而接受胰岛素治疗的情况除外。
9. 筛选前接受二甲双胍(每日总量≥1.5 g或为最大耐受剂量≥1 g)±1种口服降糖药(DPP4抑制剂、α-糖苷酶抑制剂、SGLT2 抑制剂),且在随机前保持每日剂量稳定≥3 个月。
1. 筛选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 6 个月内有酗酒史。或预计饮食、运动、工作昼夜节律等生活方式在试验期间会有显著改变而影响血糖控制,或不愿意试验期间遵守相关生活方式限制。
2. 筛选前存在二甲双胍或 DPP4i(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DPP4i 人群)或 SGLT2i(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SGLT2i 人群)或 α-糖苷酶抑制剂(二甲双胍联合使用α-糖苷酶抑制剂人群)禁忌症。
3.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4. 筛选前诊断明确的任何恶性肿瘤,或记录具有恶性肿瘤病史。
5.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出血倾向(包括且不限于非外伤性出血),或有诊断明确的增加出血倾向之疾病。
6. 筛选前确诊或疑诊 1 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特定类型的糖尿病(单基因糖尿病综合症、囊性纤维化、胰腺炎、药物或化学诱发的糖尿病等)。
7.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乳酸酸中毒或高渗性非酮症性糖尿病昏迷,或有病情不稳定或需要治疗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有症状的糖尿病神经病变、间歇性跛行、糖尿病足。
8. 筛选前 6个月内有严重低血糖(3 级低血糖)事件,或随机前 2 个月内有 1 次及以上低血糖事件(血糖<3.9 mmol/L),或随机前反复出现低血糖相关症状(每周 1 次及以上)。
9. 随机前连续 3 天(含随机当天)早餐前空腹末梢血糖平均值>13.9 mmol/L。
10. 筛选前有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且稳定剂量药物治疗不足 3 个月。
11. 筛选前有急慢性胰腺炎病史、有症状的急慢性胆囊疾病史、胰腺损伤史等可能导致胰腺炎的高风险因素。
12. 筛选时存在未得到稳定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3. 筛选前有侵入性的心血管病手术史或试验期间计划心血管病手术。或筛选前 6 个月内有急性心功能衰竭病史,或筛选前 6 个月内因冠心病、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卒中等住院治疗。或筛选时有安装心脏起搏器适应症,或筛选时未安装心脏起搏器但12导联心电图出现 II 度或 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长 QT 综合征或 QTc 间期>450 ms。筛选时有慢性心力衰竭病史,分类为纽约心脏病协会 III 级或 IV 级。或筛选时存在研究者认为不可纳入试验或可影响
试验结果判断的其他类型心脏疾病。
14.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其辅料(甘油、苯酚、间甲酚、锌、氯化钠、磷酸氢二钠)过敏、有超敏反应或不能耐受。
15.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研究者判断为影响本试验进行或干扰研究者对结果解释的严重感染或重大手术病史,或筛选时存在影响本试验进行其他系统性疾病(确诊的 2 型糖尿病并发症除外),如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贫血、溶血性贫血等)、或任何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如疟疾、过敏性紫癫等)、骨骼肌肉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精神神经系统疾病等。
16. 筛查前 2 个月内捐献血液或血液制品(超过 100 mL)或大量失血(超过 450 mL),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捐献血液或血液制品。
17. 筛选时存在以下实验室检查异常:
1) 血液学异常:血红蛋白<110 g/L(男性)或<100 g/L(女性),或白细胞数小于3×109/L,或中性粒细胞数小于 2×109/L,或血小板数小于 100×109/L,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大于 1.5。
2)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上限(ULN)2.5倍。总胆红素大于正常上限(ULN)1.5倍。或血淀粉酶和/或血脂肪酶增高≥1.5 倍正常上限(ULN)或异常存在临床意义。或空腹甘油三酯(TG)>5.7 mmol/L。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 m2,或尿白蛋白/肌酐比值≥30 mg/mmol(≥300 mg/g)。
3) TSH 值超过在正常范围±10%。
4)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的血清学检查结果呈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检查结果呈阳性,或乙肝病毒(HBV)表面抗原检测呈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血清反应阳性(但如在筛选前受试者有 2 次间隔 6 个月的 HCV RNA 呈阴性的检测结果,且筛选时获得的第 3 次 HCV RNA 检测结果同样呈阴性,可以例外)。
18. 筛选时存在研究者认为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心电图等辅助检查异常值,且研究者认为上述异常可导致受试者不可纳入试验或影响试验结果判断。
19. 筛选前 2 个月内曾接受过格列奈类、葡萄糖激酶激活剂治疗或筛选前 3 个月内曾接受过磺脲类、噻唑烷二酮类(TZD)、GLP-1受体激动剂、GLP-1R/GCGR激动剂、GIPR/GLP-1R激动剂、GIPR/GLP-1R/GCGR 激动剂治疗、说明书中适应症描述提示有降糖作用的中药或保健品。
20.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肥胖适应症的药物或试验期间预期起始或改变已知会影响体重或糖代谢的伴随用药。
21. 随机前一段时间内(3 个月或其他研究药物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研究药物的临床研究(已接受给药),或目前正在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或打算在完成本临床研究中的所有预定评估之前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
22. 研究者有明确的理由认为参加本研究会损害受试者的权益。
23. 受试者是研究者或研究中心的雇员,或为雇员或研究者的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