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受试者中评价古塞奇尤单抗皮下给药在改善体征和症状以及抑制影像学进展方面的疗效和安全性的IIIb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APEX。
1. 年龄≥18岁(或为研究开展当地认可的法定年龄)。
2. 既往接受过非生物类DMARDs、阿普米司特和/或NSAIDs治疗,但仍患有活动性PsA。
•非生物类DMARDs治疗定义为使用非生物类DMARDs至少3个月,或有不耐受证据。
•阿普米司特治疗定义为以研究所在国家/地区批准上市的剂量服用阿普米司特至少3个月,或有不耐受证据。
•NSAIDs治疗定义为使用NSAIDs至少4周,或有不耐受证据。
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6个月被诊断为PsA,且在筛选时符合银屑病关节炎分类标准(CASPAR)。
4. 患有活动性PsA,定义如下:
a.筛选时和基线时至少有3个肿胀关节和3个触痛关节
-且-
b.筛选时中心实验室检查的CRP≥0.3mg/dL。
注:在6周筛选期间,可重复进行一次CRP水平评估,如果复检结果处于中心实验室的可接受范围内,则研究者可认为受试者合格。
5. 经中心阅片确定,基线手足X线检查显示≥2个侵蚀关节。
6. 至少患有一种以下PsA亚型:远端指间关节受累、多关节型关节炎(无类风湿性结节)、不对称外周关节炎或脊柱炎伴外周关节炎。
7. 患有活动性斑块状银屑病,至少有一个直径≥2cm的银屑病斑块或与银屑病相符的指甲改变。
8. 如果当前正在使用非生物类DMARD(仅限于MTX、SSZ、HCQ或LEF),则受试者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3个月开始治疗且剂量必须稳定至少4周,且不得出现非生物类DMARD引起的严重毒副作用。如果当前未使用MTX、SSZ或HCQ,则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不得使用这些药物。如果当前未使用LEF,则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12周内不得使用该药物。
1. 患有可能混淆古塞奇尤单抗治疗获益评价的其他炎症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RA、中轴型脊柱炎(AS)/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nr-axSpA)、系统性红斑狼疮或莱姆病(通过Western印迹法确认)
2. 既往接受过任何生物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古塞奇尤单抗、乌司奴单抗、司库奇尤单抗、抗TNFα药物(如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英夫利西单抗、戈利木单抗SC或静脉内[IV]注射液、培塞利珠单抗,或上述药物的生物类似药)、Tildrakizumab、依奇珠单抗、布罗利尤单抗、Risankizumab或其他针对PsA或银屑病的试验性生物制剂治疗。
3. 既往接受过托法替布、巴瑞替尼、Filgotinib、Peficitinib、Decernotinib、乌帕替尼或任何其他Janus激酶(JAK)抑制剂。
4. 有严重、进展性或控制不佳的肾脏、肝脏、心脏、血管、肺、胃肠道、内分泌、神经系统、血液学、风湿类(PsA除外)、精神类、泌尿生殖系统或代谢紊乱疾病史或当前存在体征或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