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 ECOG体力评分0-2分; 4. 经组织学确认的头颈部恶性肿瘤,病种范围:鼻咽、鼻腔、鼻窦、口咽、口腔、下咽和喉等头颈部器官,以及头颈部血管、神经、淋巴结、骨和软组织等; 5. 经过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后局部复发或区域淋巴结复发的头颈部恶性肿瘤(鳞癌、非鳞癌、鼻咽癌)患者、不适合标准治疗头颈部恶性肿瘤患者; (1)头颈部鳞癌: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等全身系统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患者。 (2)鼻咽癌: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等全身系统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患者。 (3)头颈部非鳞癌: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患者。头颈部多个靶病灶需要在同一个照射野内覆盖; 6. 根据RECISTv1.1标准至少有1个可评估肿瘤病灶; 7. 18F-BPA-PET/CT检查提示肿瘤与正常组织的硼浓度比(TNR)应≥2.5; 8. 心电图无临床显著异常; 9. 有足够的血液系统功能、肝功能及肾功能
1. 淋巴瘤、预期采用化学疗法或安全剂量的常规放射疗法对癌症有疗效的任何其 他肿瘤类型,以及活动性双癌患者(同时期双癌和异时性双癌无病5年以内)。 2. 远处转移的患者。 3. 肿瘤累及伴动脉大出血风险,且无有效预防手段。 4. 入组前靶病灶3个月内接受过放射治疗。 5. 既往接受过粒子植入治疗的患者。 6.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脱发除外)。 8. 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9.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癌症治疗,包括化疗和靶向治疗以及免疫治疗。 10. 无法在治疗室平躺或者保持坐姿至少60分钟的患者。
[ 免责声明 ] 以上内容整理于第三方临床招募公司,仅作信息交流之目的,而非提供医疗建议。文中观点不代表医伴旅立场,亦不代表医伴旅支持或反对文中观点。本文不构成任何治疗方案的推荐。本公众号内容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具体用药请咨询主治医师。本公众号仅提供信息展示服务,不销售药品,如需专业治疗方案,请前往正规医院接受诊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