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白蛋白注射液治疗肝硬化腹水患者低白蛋白血症的Ⅱ/Ⅲ期临床试验(Ⅲ期)
(1)年龄 18-75 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2)体重≥45.0 kg 且 BMI≥18.0 kg/m2; (3)根据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发布的《肝硬化腹水及相关并发症的诊疗指南(2017 年)》,诊断为肝硬化腹水的患者,诊断时或经治疗后腹水分级为 1-2 级;需同时满足 ALB<30 g/L(以 D-1 检测值为准); (4)能够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对大肠杆菌、酵母菌、中国仓鼠卵巢癌(CHO)细胞来源的生物制品以及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有过敏史者; (2)肝性脑病 West-Haven HE 分级为Ⅲ级及以上者; (3)合并未控制的感染者,如受试者体温>37.3℃,白细胞>1.0×1010/L(包括严重的腹腔感染、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 (4)既往有 HRS 病史,或需要血液透析,或血清肌酐(Cr)>2×ULN,或筛选期内 Cr 升高>50%以上;尿蛋白 2+及以上; (5)合并其他严重基础疾病,研究者认为影响受试者参加试验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肝癌无门静脉或肝静脉癌栓患者除外)、合并门静脉血栓、非肝硬化门脉高压症腹水、缺血性心脏病、中风、慢 性阻塞性肺疾病、Ⅲ-IV 级的心脏功能衰竭等,消化道出血经治疗后停止出血小于 14 天或行内镜下套扎术后不能有效止血者; (6)肝癌 C 期、D 期的患者(根据巴塞罗那肝癌分期标准),或肝细胞癌(HCC)A/B 期且需要放化疗、介入、手术等治疗; (7)器官移植者; (8)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拒绝在试验期间或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者; (9)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研究药物者; (10)有以下实验室检查值异常: a.血常规:血小板(PLT)<30×109/L,血红蛋白(HGB)<70 g/L; b.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和(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5×ULN(正常值上限),血清总胆红素(TBIL)>3×ULN; c.凝血酶原活动度<40%,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5s; d.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1)筛选时 HIV 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且梅毒螺旋体非特异性抗体滴度阳性者。 (12)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