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比特龙为17α-羟化酶/C17,20-裂解酶(CYP17A)抑制剂,其抑制作用是不可逆的。CYP17A是雄激素生物合成过程中的限速酶,不仅存在于睾丸中,也存在于肾上腺及前列腺癌细胞中。因此,能阻断睾丸、肾上腺、前列腺内雄激素的合成,且不会导致肾上腺功能不全。2018年2月8日,强生公司的Janssen制药公司宣布,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阿比特龙与泼尼松联合用于治疗移性高危阉割敏感性前列腺癌(CSPC)患者。
本品推荐剂量为1000 mg(4×250mg片)口服每日一次。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5mg口服每日2次联用,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患者。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5mg口服每日1次联用,治疗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还应同时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或应进行过双侧睾丸切除术。本品须在餐前至少1小时和餐后至少2小时空腹服用。本品应当伴水整片吞服。请勿掰碎或咀嚼服用。
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肝毒性的患者(ALT和/或AST>5×ULN或总胆红素>3×ULN),应暂时中断本品治疗并调整剂量。在肝功能水平恢复到基线水平或AST和ALT≤2.5×ULN且总胆红素≤1.5×ULN后,可降低剂量至750mg每日1次再次治疗。对恢复治疗患者,至少每2周监测1次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3个月后每月监测1次。
如果750 mg每日1次给药时再次发生肝毒性,可在肝功能检查值恢复到基线水平或AST和ALT≤2.5×ULN并且总胆红素≤1.5×ULN后,降低剂量至500 mg每日1次再次治疗。
如果500 mg每日1次给药时再次发生肝毒性,须停药。
若无胆管梗阻或其他导致ALT和总胆红素同时升高的原因,当患者出现ALT>3×ULN伴随总胆红素>2×ULN时,需永久停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1、与已知延长QT间期的药物联合使用:由于去势治疗可延长QT间期,因此本品与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或可以诱导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联合使用时应谨慎,如IA类(例如奎尼丁、丙吡胺)或III类(例如胺碘酮、索他洛尔、多非利特、伊布利特)抗心律失常药品、美沙酮、莫西沙星、抗精神病药物等。2、与螺内酯联合使用:螺内酯可与雄激素受体结合并可能增加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水平。不推荐与阿比特龙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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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1年8月23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 208327